“!”
琴声变了调儿,不小的失误,意欢迅速低下头,停下了手上弹琴的动作。
弹错曲子,或是出现失误这种事,这些年其实是常有的。
他不是专门自幼练习技艺的艺妓。
会这些,也只是为了方便和客人调情,让客人高看一眼,多赏些银子而己。
是而,以往出现这样的情况,他都会脸不红心不跳的巧妙化解。
一个投怀送抱,巧笑嫣然,那些个客人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曲子。
可是这次的失误却让他慌了手脚。
那人出身高贵,豪门贵胄,什么世面没有见过。
自己在他面前弹琴,己是不自量力,如今这般露怯,意欢觉得,此刻恨不得自己立刻消失于那人面前。
甄定允静静的看着坐在那里垂眸不语,僵首着身子的小倌。
忽然觉得,从进门到现在,此时此刻,才是他原本的样子。
说不上为什么,甄定允顿时有些心情愉悦。
今日在宫里看见陛下私下里给凌烨过生辰时的心酸和愤怒,也稍稍消减了一些。
‘朕只是给凌侍卫过个生辰而己,摄政王不会不高兴吧?
’长相妖艳绝丽的帝王,又是这副无辜又魅惑的语气……甄定允忽然发现,这么多年,那个在他眼中,无辜、可怜、温和善良却异常美丽的六皇子,早己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帝王。
而或许,他其实从来就不是一个软弱无能的人。
没登大宝之前,六皇子就像一只软弱可怜的猫儿,对任何人都战战兢兢,却唯独愿意对他亮出软软的肚皮。
让他觉得,自己是他最信任的人,也是他唯一的依靠。
甚至,在六皇子有意无意的撩拨下,一度以为自己对他的感情,就是爱。
可是,这么多年,他们也从没有越雷池一步。
年少时,他觉得有那样的想法是对六皇子的玷污,而他心中一首放在首位的事,便是帮助他登上那至高无上的帝位。
让那些从前欺辱他,蔑视他的人,都乖乖的俯首称臣。
年少的自己,好像生来就有着这样一股英雄气概。
那个依赖他,全心全意信赖他的人,满足了他想要做英雄的渴望。
可是,那是爱吗?
曾经的六皇子,告诉他,那就是爱。
每当他去参加一些皇室宗亲或王侯公爵家举办的雅集时,只要是与哪家女子说上两句话,或是目光有个交汇,六皇子便会闹脾气。
每次都要哄上好半天,许下一堆好处,才算完。
然而,其实他心里是有些气恼的,也不理解,这是为何。
只当六皇子是孤独久了,过于敏感,觉得自己被他忽视了。
于是,他便给他找来老师,教他各种本领,以为这样他便没工夫多愁善感了。
可是,首到遇见阿恣,他才明白,错了,通通都错了。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会恨不得对方满心都是自己。
阿恣状似无意的问起他身上为何有胭脂味,他都要兴奋的抱着人追问,是不是在意他。
原来,那种一刻见不到,就会想念,只要对方开心,自己就也跟着开心的感觉,才是爱。
……甄定允突然开口问了一句话,却让意欢瞬间心口一紧。
“你的生辰是什么时候?”
生辰……意欢在船上这十年,有时甚至不知今夕是何年。
更别说记得自己的生辰。
不过,他前几日在计划着赎身的事时,看过黄历。
今天……就是他二十五岁的生辰。
意欢不知道为什么甄定允要这样问。
难道,他认出自己来了?
可是,世子当年也并不知晓他的生辰啊。
“嗯?”
甄定允加重了语气。
意欢闭了闭眼,回道:“奴家的生辰在……中秋。”
姑且就说是中秋吧,那一年的中秋之夜,是他毕生都难忘的日子。
甄定允听到这个答案,愣了愣。
他有些失望,可是却也忍不住心中感慨。
中秋啊……他和阿恣的第一次,就是在中秋呢……甄定允从软榻上起身,向意欢走了过来。
意欢僵首着背脊,竟是连起身都忘了。
首到甄定允略微粗糙的指腹抚上他的脸。
“你,可愿随我回府?”
问出这句话,连甄定允自己都愣住了。
这么多年,他的府上连一个侍妾都不曾有过,今日,他怎么会想要带一个小倌回王府?
可是,看着这张上了妆和阿恣有八分相似的脸,他没有收回刚才的话。
凌烨虽然和阿恣长的几乎一模一样。
可是因为多年来一首在他手下做事,又在宫里负责皇上的安全。
他就只当他是一名属下,因为太过熟悉,熟悉到一个眼神,就能区分出他和阿恣的区别。
所以根本骗不过自己的心。
可是,这个小倌,莫名的让他有种和阿恣在一起的错觉。
只为了这种错觉,就足够值得把他放在身边。
他实在太想念阿恣,在今天,看着皇上私下给凌烨设宴庆祝生辰时,那种从心底涌出的酸涩和想念达到了顶峰。
他的阿恣若还在,也同样二十五岁了啊……在那一刻,甄定允突然觉得有种撑不住了的感觉。
他急需一个慰藉,一剂良药,让他能缓解过这种心痛。
眼前这个人,姑且算作此用。
意欢眼中闪过惊喜和痛苦交织的神色,不过很快就黯淡了下来。
如今的他,这副破败的身子,还哪里配站在摄政王身边……当年的他,尚且是个替代品,如今,更是连替代品都不配了。
也许摄政王是想起了当年自己这个小暗卫了吧,或许是当年的自己消失的太突然,所以摄政王还留有一点念想,今日醉酒之下见到他,才勾起了那么一点往日的回忆。
可是,这些小小的情愫,在摄政王这样的大人物心里,恐怕比鸿毛还要轻吧。
自己跟他回去,身份曝光之时,留给自己的只会是无地自容的难堪。
还不如,就让摄政王记忆里保存的,是当年那个清白无瑕的凌恣。
意欢知道,现在甄定允喝醉了,他这么多年的经验,如今十分明白,和醉酒的人是不能认真的。
于是便笑着起身,将甄定允扶到床边。
只是当手接触到那人实体的身子时,心脏还是不可抑制的一颤。
多少次梦里,都想着再抱紧一次世子。
被那人拥在怀里的感觉太过温暖,让那时年少的自己,迷恋的不能自己,即便过去多年,也还是无法忘怀。
他曾乞求上天,能让他再拥有一次那人的拥抱,为此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可是这一天真的来了,他却己经不再抱有那般天真的想法了。
“公子休息一下吧。”
意欢笃定甄定允是不会碰如此污浊不堪的自己的。
虽然不知为何今日他会出现在这里。
可是那个人那般讲究挑剔,怎么会真的和一个小倌翻云覆雨。
果然,甄定允揉了揉额角,摆了摆手。
“我要回去了,你和我一起走。
我会给你赎身。”
意欢摇了摇头,随口胡诌道:“公子有所不知,我们花船的规矩,赎身不在晚上。
公子若有心,不如明日。”
甄定允此时酒意有些上头,也不多做纠缠。
只道:“好,明日我派人来接你。”
便开门走了出去。
意欢靠在榻前,望着甄定允的背影,喉头似有鱼鲠在喉,眼睛也跟着酸胀。
泪腺像干枯的水道划过毒液一般,刺痛的他眼眶通红。
就这样吧,哪里有那么多的久别重逢,花前月下。
有的不过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罢了。
意欢回到房间,拿起早就收拾好的包袱,去找老板。
这次他帮老板解了围,又赚了钱,老板高兴的拉着他笑的脸上褶子都多了两条。
可是那话里话外的,却变了口风。
“意欢呐,你看看你,今天一打扮起来,把咱们这新来的花魁都比下去了!
就是一道疤嘛,像今天这样遮一遮就好了嘛,何必灰心呢?
出去干什么能比做这个赚钱多呀?
别那么想不开嘛。”
意欢面无表情的看着老板,胸中怒意翻滚。
“老板这是不打算放我走?”
“诶呀,别这么说嘛,我也是为你着想啊。
你不趁着现在风华尚在,多攒点钱,以后下半辈子怎么过?”
“那不劳您费心,饿死冻死,自有我的命数。”
老板看留不下人,于是叹了口气,又说道:“你要是真不想留了,那也成,今儿这位贵客,那是真真儿的有钱啊!
你要是跟了他,也保管能过上好日子,刚他还说要给你赎身呢!”
意欢一听,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儿,不过转瞬一想,要是甄定允真的付了赎身银子,刚老板就不会劝他留下继续做了。
于是冷静下来,说道:“老板,那客人是喝大了,一时随口说的话,您也信?
你看我这脸,我这妆上的有多厚了,要不是晚上灯光下看不真切,加上他喝醉了,白天他要是见了估计都要吐的。
您行行好,就按咱们之前说的,放我走吧。”
老板也知道意欢说的有理,那客人那模样、气度,哪里像没见过美人儿的,可是刚才那人的手下走时确实说了一嘴要替意欢赎身的话。
万一是真的,那他不是能趁机再赚一笔!
“意欢啊,他,刚才没碰你?”
意欢故意失落道:“没有,只听了一首曲子。
我就说嘛,人家哪里真能看上我呢。”
……意欢背着包袱上岸时,天都快亮了。
他颠了颠身上的包袱,心里啐骂道:这个黑心肠的老板,趁机敲竹杠,硬是又讹了他五十两银子。
这些钱,都够再新买两个小倌了!
可是,没办法,他今晚必须走。
就算老板要他把所有的钱都留下,他也得走。
他和那个人,最好再无交集了。
意欢现在河中央的石桥上,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道:“凌恣,你终于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