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结婚后,他失魂落魄想要寻死。
当天我谈了个黄毛回家: 哥,他才不是什么穷小子呢。
我哥目眦尽裂,鞋都没穿就从天台下来,追着我打。
隔天我又拿着产检单回家: 哥,你要当舅舅啦,开心吗?
我哥冷静地把嗓子里的安眠药抠出来,用绷带一圈圈缠好流血的手腕。
我心虚地觑他: 哥,你不死啦。
我哥冷笑一声,拎起一旁的鸡毛掸子: 对,不死了,怕你再生个小黄毛在我坟前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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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说我哥是个心狠手辣的大反派。
每天不是在追杀男主,就是在抢夺女主的路上。
我却不觉得。
因为我哥喜欢捡小动物。
什么断腿小猫,什么瞎眼小狗。
看也不看,统统揪起后脖颈往家里一丢。
楼底下阿姨劝他: 那猫三条腿呀,捡回去不吉利的。
我哥不以为意: 你懂什么?三条腿具有稳定性。
所以,喜欢小猫的人能坏到哪里去呢?
就连我也是我哥捡回家的。
那天正缩在墙角躲雨。
我哥路过,睨了我一眼: 呦,c。s 蘑菇啊,挺酷的。
酷个屁。
我要冻死了。
整个世界在我眼前摇啊摇。
快要摔倒之际。
一只手伸到我面前。
在瓢泼的冷雨里骨节分明。
手心里静静躺着一颗旺仔牛奶糖。
我哥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 翻了好几遍,裤兜里就剩这个了。
实在太饿。
一颗糖也堪比鲍鱼龙虾。
我接过来很快地撕开包装。
结果刚放进嘴里。
就晕倒了。
晕过去前看见的最后一幕是我哥大惊失色抓住过路人解释: 这是糖啊这真的就是糖啊
再醒来时是在我哥家里。
身上睡的全是猫。
各种花色的。
长得也奇形怪状。
床边还有一只比格努力伸长舌头舔我脸。
我哥端着个碗走过来: 喝完药就走啊。
我没说话。
眼尾一垂,唇角一抿。
我哥就受不了,心软了。
他烦躁地把头发往后一抓,露出白皙锋锐的额头: 不是,我也没养过小孩啊。
他看了看周围撒欢的猫猫狗狗,迟疑道: 是不是和养它们差不多啊。
于是。
后来。
我哥左右手各端着三个铁盆,嘴里还叼着一个,乐呵呵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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