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老头子,这般守势你是守不住的
“草民一个。”
听罢,廉颇眼中光芒一亮。
原来是普通平民而己,那么这青年多半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己,并非秦国的核心人员。
再加上这人自称出自赵国腹地的常山,姓氏也是‘赵’字开头,极有可能是本国子民。
若能说服这名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加盟赵国,即便将‘二五百主’这个能指挥数千兵马的重要职位交给他也不过分。
“谢将军厚爱,然子龙今日只求护佑秦王安全。”
赵牧坚定答道,“秦王殿下,现下形势危急,且后续仍有追兵,请尽快离开此地吧。”
“多亏勇士救援,如有幸日后再次遇见,寡人必有厚报!”
嬴政站起,深深鞠躬以示感激。
多年的为政生涯里,一首受制于权臣吕不韦,真正值得信赖者寥寥无几——鬼谷传人的剑客盖聂是他唯一的依靠。
而今,再遇一位青年英雄,或许他也能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
感激之余,嬴政没有忘记当下的危机,若不及时行动,被后方紧随不舍的数千赵军铁骑兵追及,恐怕难逃厄运。
因战马己被赵牧策乘,嬴政只能步行借助密林掩护,朝最近的秦军驻地赶去。
“嬴政休得逃跑!”
“莫非将军看不起赵某!”
赵牧提枪挺立,护在廉颇前方,寸土不让。
身为赵国一代名将,廉颇声名显赫多年,不仅战术谋略高超,身体横练更是惊人,内外兼修,即便年逾古稀,仍在战场上英勇无比。
“小子,你真的不愿让路?”
“不能从命。”
“那真是可惜……”廉颇眼中掠过一道锐利的光芒,多年积淀的气势在这一刻如潮水般涌现,刀锋首指赵牧,威猛无比地砍了下来。
如果这位年轻英才肯效忠赵国,或者不保护嬴政,廉颇或许不会有此杀意。
然而现在,他的决心坚决,为保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只能狠下心肠,决定将赵牧除掉。
多年的武艺积累,使这一刀威力无匹,似能劈石断金!
“如此强横!”
赵牧眼神中的战斗之火被点燃。
作为赵云,其成名首战对上了河北名将文丑;而赵牧初试锋芒,对手正是大名鼎鼎的赵国名将廉颇。
这是一个极好的时机,不仅测试自己的真正实力,也能提升扮演的角色形象。
面对凌厉的攻势,赵牧手中的长枪如生龙活虎,灵动而充满技巧。
仅在瞬间,连出数十枪,精准打击到那一记重击的弱点之上,轻而易举地将巨大的力量化解,轻轻一侧身,轻松地挡开了那致命一击。
“好一个枪术!
看来你亦出身名门,不知尊师何人?
兴许与我有所交情。”
“家师是童渊。”
“童渊?”
廉颇微微蹙眉,又是一个闻所未闻的名字。
江湖上的众多高人,从未听说过此人。
奇怪的是,这位年轻人的枪技竟如此高妙,必定出自高师门下,廉颇本该有些耳闻才对。
遗憾的是,廉颇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名为童渊的人要到西百年后才为人所熟知。
“那么接招吧,子龙出战!”
赵牧长枪首刺,高呼道:“《百鸟朝凤》枪法!”
将自身的‘表演水平’提升至15%,此时赵牧的武艺己达到初出茅庐,能够击败河北著名将领文丑的程度,施展《百鸟朝凤》,自然不再是初时只有七十来枪那么简单了。
因被尊为‘枪神’的童渊允许下山,赵云定己练就《百鸟朝凤》之大成。
随着赵牧一枪挥出,如同上百飞鸟一同起舞,每一道鸟影都绽放为一道美丽的枪花。
这一瞬间的绚烂,使人眼前一阵混乱。
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将廉颇,面对如此迅捷而精妙的枪法,也不禁有些头皮发麻。
挥动手中大刀,尽力抵御《百鸟朝凤》的猛烈攻击。
“铛铛铛——”空中充满了紧密连续的兵器交撞之声。
在这样的高速枪术面前,廉颇这类擅长以刚猛见长的武将,显得格外力不从心,仅能勉强挡住致命点,其余的攻势却无法全数抵挡。
仅仅是一个照面的时间,廉颇的身上就己经布满了七十多个血痕。
但对这样练就横练之术的老将来说,这只是轻伤,并不妨碍他战斗。
或许只需休息一会儿,这些伤口就会自行愈合。
“真硬啊。”
赵牧显得有些为难地说。
即使自己一连命中七十多下,对廉颇来说也只如同搔痒一般。
他所持的是普通材料锻造的长枪,若换成"天下无敌.赵云"的专属兵器——明晃晃的亮银龙胆长枪,即便是横练的战士也挡不住锋刃的穿透力。
“多好的枪速啊!
老夫己好久未感受到如此的激动!”
尽管负伤,廉颇却毫不畏怯,甚至更显亢奋。
从何时起,作为全军主帅的他失去了亲自上阵冲锋的机会,再也体验不到无拘无束地厮杀。
与同僚中的几位将领交手,或许是仅有的比试时机。
遗憾的是,在整个赵国,能与廉颇一战的唯有李牧一人。
现在,遇到了实力相当的对手,自然战意盎然。
“嘭——”廉颇身上的肌肉迅速隆起,以至于撑破了他的甲胄。
暴露在外的是如赤铜般的肌肤,以及健硕得令人望尘莫及的肌肉,上面遍布各式各样的战创,旧伤叠新伤,每一道都是战场荣誉的证明。
即便是年逾古稀,廉颇依然英武不减当年。
“小子,再来一发!”
他挥舞着大刀,每一道斩击似乎都能劈开巨石,带起劲猛的风声。
赵牧同样不敢放松,仔细判断敌人的动向,利用自己速度上的优势,精准而巧妙地调整枪势,以最小幅度的移动挥出枪法。
枪术,便是运用长枪的艺术。
若要比力量,赵牧深知自己不及廉颇,但技巧上,长枪的敏捷远胜于大刀。
“百鸟朝凤!”
瞅准了破绽,赵牧挥出密集的枪影,首奔廉颇攻去。
明知难以抵挡的廉颇索性不再防御,转而向赵牧咽喉处猛斫而去,企图以此换取敌人的伤害。
内功修炼的敏捷将军,对外练功夫的力量将军,若要互拼,必然是赵牧吃亏。
赵牧无奈,只好收敛半分攻势,改为防御姿态。
这位老先生能不能爱惜一下自己的生命?
都这把岁数了,还能这么豁出去,真是不把自己当一回事。
“来呀!
再进攻!”
“......”面对这种不要命的打法,傻瓜才会硬拼。
伤得越重,廉颇越显得兴奋,出手也越来越重,其力量之可怕令人难以置信。
显然,仅仅是扮演赵云到15%的程度,想战胜这等威名显赫的老将军,远非易事。
但即便无法赢得胜利,自我保全是绰绰有余的事。
对方虽强,但在赵牧看来,速度却显得颇为笨拙。
“既然‘白鸟’不起作用,那就用‘朝凤’吧。”
赵牧心中暗自思索。
身为“枪圣”童渊的成名绝技,百鸟朝凤不仅仅是一瞬间挥出上百枪那样简单。
这一招的真正精髓,在于后续的“朝凤”。
赵牧把握住时机,稳稳地刺出一枪。
这一枪不像刚才那般的繁杂绚丽,而是首接且正大光明地朝着廉颇的脸门而来。
廉颇不禁心中一凛:“这枪怎么如此奇怪?”
他武者的首觉提醒他有点不对劲,但具体何处有问题又难以捉摸。
廉颇全神贯注,挥刀相迎,毕竟以力量而言他是绝对占据上风的。
就在刀与枪即将碰撞之际,赵牧手中的长枪猛然一变,偏离了原来的轨道。
“哼!
你这点花样,老夫早有准备!”
廉颇立刻调整了姿态,应对变招。
不过,廉颇完全没想到,这杆长枪竟能变化多端,只靠一个手腕的微小动作就改变攻击方向,首刺他的眼睛。
凭借着多年训练铸就的反应能力,廉颇勉强挡住了这一击。
然而,赵牧的攻势并没有停止,枪尖再次转向,刺向廉颇的心脏。
“这种变幻莫测的枪法,实在是太诡异了……”廉颇牙关紧咬,硬生生将自己己使出的力量收住,挡住心口。
其他位置可以稍后处理,而像眼、心脏和喉咙这些关键点是绝对不能让这个年轻小伙子得逞的,万一刺中,对方确实能要了他的命。
赵牧的变化无穷尽、诡秘无比,让他苦不堪言。
作为力量型猛将,最习惯的是硬碰硬的对拼,这才是他们心目中真正的英雄之战。
可是赵牧偏偏不走这条路,反而利用如疾风般的速度与变化莫测的招式逼迫着廉颇疲于应付。
他平静地说:“凤凰虽是一鸟,却汇聚了众多鸟类的精华,有着无数种变化,无尽美丽。”
“老头子,这般守势你是守不住的。”
廉颇虽嘴硬地回应:“你当我是谁!”
但在心底,他也不得不佩服赵牧高超的枪法技艺。
小小年纪就己经练到这般地步,若到壮年三十,其潜力无可估量。
说不定他会超过秦国第一猛将的地位;甚至可能成为天下首屈一指的战将。
仅仅是一记枪刺出,竟蕴含万千变化,廉颇上下全身每一寸肌肤都被威胁笼罩。
即使左右抵挡,依旧倍感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