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楔子:携半亩方塘,魂归异世沈华感觉自己快要被饿死了。
胃里像有把钝刀在反复搅动,喉咙干得要冒烟,眼前的世界天旋地转。
他不是应该在农科院的温室大棚里,检查那批新培育的抗旱水稻吗?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脑海。原身也叫沈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父母在逃荒路上病死,他独自一人跟着一支南下的流民队伍,最终在两天前,
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而他,21世纪农科院的研究生沈华,就在那时,占据了这具身体。
“穿越了……”沈华苦笑一声,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没有。更糟糕的是,
他现在所处的“大晏王朝”,正逢百年不遇的大旱,赤地千里,饿殍遍野。
他所在的这支流民队伍,正漫无目的地朝着传说中还算富庶的南方前进,但一路上,
人已经越来越少。就在他意识即将再次模糊时,胸口处传来一丝清凉。他费力地低下头,
看到一块古朴的、雕刻着山水纹路的玉佩正贴着他的皮肤,散发着微光。
这是他从小戴到大的传家宝,没想到也跟着他一起来了。他下意识地伸出手,握住了玉佩。
身份核验成功,空间绑定者:沈华。
正在开启“半亩方塘”空间……一道机械的、毫无感情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下一秒,沈华只觉得眼前一花,整个人仿佛被抽离了。等他再次睁眼,
他正站在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他在现代租住的那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里!
窗明几净,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还开着,上面是他未完成的论文。冰箱嗡嗡作响,
茶几上还有半杯没喝完的可乐。“这……这是……”沈华目瞪口呆。他走到窗边,
窗外却不是熟悉的小区,而是一片白茫茫的混沌。他尝试打开门,门外同样是混沌一片。
这里,是一个独立的空间。空间面积:固定为现代居所面积,约60平米。
附赠“半亩方塘”一处,请自行探索。沈华强压下心中的狂喜,冲进厨房,拧开水龙头。
清澈的自来水哗哗流出。他扑过去喝了个饱,那股濒死的干渴感终于褪去。他又冲到冰箱前,
拿出仅剩的半个面包,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活过来了!吃饱喝足,沈华才有精力思考。
他的玉佩,竟然是一个随身空间!而且还把他现代的家给“打包”了过来!他走到阳台,
推开那扇落地窗,外面果然不是混沌。一片约半亩地大小的黑色土地,出现在眼前,
土地中央,有一口清可见底的小池塘,咕嘟咕嘟地冒着水泡。这就是“半亩方DENG塘”。
沈华走到池塘边,捧起一捧水。水质清冽甘甜,入口后,一股暖流瞬间流遍四肢百骸,
驱散了身体里最后一丝虚弱。“这水……”沈华眼中精光一闪,“这难道是灵泉?
”他又看向那片黑土地,抓起一把土。土壤肥沃湿润,充满了生机。
他想到了自己电脑里存着的、海量的农业资料,
和为了做实验准备的、各种高产作物的种子……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心中升起。
在这个饿死人的古代,拥有这样一个空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能活下去。 不,
不仅仅是活下去。他深吸一口气,心念一动,意识回归到那具瘦弱的身体里。
他还躺在破败的草席上,周围是流民们麻木而绝望的脸。他摸了摸胸口,玉佩还在。
沈华缓缓地坐起身,一双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睛里,燃起了前所未有的光亮。
他看向队伍最末尾,那个和他一样,被所有人孤立的身影。那是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年,
即使穿着破烂的衣服,也难掩其挺拔的身姿和出众的样貌。他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
从眼角划到下颌,让他看起来生人勿近。他叫萧烈。沈华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
他是几个月前,才被扔进这支流民队伍里的。据说是个犯了事的“贱籍”,没人敢靠近他。
此刻,萧烈正靠在一棵枯树下,嘴唇干裂,双目紧闭,似乎也到了极限。沈华犹豫了一下,
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水囊。刚才他意识进入空间时,悄悄灌了一点灵泉水。他挪到萧烈身边,
将水囊递了过去。萧烈猛地睁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充满了狼一般的警惕和彻骨的寒意,让沈华心头一颤。沈华没有说话,
只是把水囊又往前推了推。萧烈盯着他看了半晌,最终还是接了过去。他没有喝,
而是打开盖子,闻了闻,又用指尖蘸了一点,尝了尝。确认无毒后,他才抬起头,
将水囊里的水,一饮而尽。一股生机,在他体内化开。他看着沈华,那双冰冷的眸子里,
第一次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波动。“为何?”他的声音沙哑,是长久没有说话的干涩。
“我们……是同伴。”沈华说。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世道,他需要一个盟友。一个能保护他,
也能被他信任的盟友。而眼前这个孤狼般的少年,就是他最好的选择。
第二章 流放路上的知己有了灵泉水的支撑,沈华和萧烈的状态好了许多。
但这并不能改变他们缺粮的困境。队伍里的口粮已经见底,每个人都饿得双眼发绿。
沈华注意到,已经有人开始不怀好意地打量着他这个看起来最弱小的“孩童”。他知道,
自己空间里有食物。有方便面,有压缩饼干,甚至还有一箱没来得及吃的自热火锅。
但他不敢拿出来。怀璧其罪的道理,他懂。在一个连观音土都有人抢着吃的环境下,
凭空拿出白面馒头,等于自寻死路。晚上,流民队伍在一个破庙里落脚。沈华蜷缩在角落里,
假装睡着。他能感觉到,有两道不怀好意的目光,一直落在他身上。
是队伍里那两个出了名的地痞。黑暗中,那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悄悄地朝他摸了过来。
沈华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就在那只肮脏的手即将碰到他时,一道黑影,快如闪电,
无声无息地挡在了他面前。是萧烈。“滚。”他只说了一个字,声音不大,
却带着一股血腥的煞气。那两个地痞被他身上的气势吓了一跳,但仗着人多,
色厉内荏地骂道:“哪里来的野狗,也敢多管闲事!不想死就滚开!”说着,
其中一人便挥着拳头砸了过来。沈华下意识地闭上了眼。没有惨叫。
只有一声骨头断裂的“咔嚓”声和一声闷哼。沈华睁开眼,只见那个地痞的手腕,
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扭曲着,疼得满地打滚。而萧烈,依旧站在原地,仿佛动都未动。
另一个人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跑了。破庙里恢复了寂静。所有人都被这一幕震慑,
再也无人敢打沈华的主意。萧烈转过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不该救我。”沈华低声说,
“他们会把你也当成敌人。”“你给了我水。”萧烈的回答很简单。有恩,必报。
这是他的准则。沈华沉默了。他看着眼前这个伤痕累累、眼神却异常清澈的少年,第一次,
向他发出了邀请。“我还有一些……私藏的干粮。
”沈华从怀里摸出两块用油纸包着的、黑乎乎的东西,“一起吃?
”那是他用面粉、鸡蛋和油,在空间里自制的压缩饼干,为了掩人耳目,
特意在外面裹了一层锅灰。萧烈没有拒绝。两人走到破庙后院,借着月光,
分食了那两块硬邦邦的“干粮”。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已经是无上的美味了。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沈华主动开口。萧烈咀嚼的动作停了一下,没有回答。
沈华也不追问,自顾自地说:“我……以前在书院读过几年书,学的是……格物致知。
”他只能这么模糊地解释自己的知识来源。“我懂一点农学,我知道哪里能找到吃的。
但……我需要一个人保护我。”沈华看着萧烈,目光真诚,“你功夫很好,我看得出来。
”萧烈抬起头,那双狼一样的眼睛,第一次正视他。“你的目的是什么?”“活下去。
体面地活下去。”沈华一字一顿地说,“然后,找一个地方,安顿下来。我能种出粮食,
很多很多的粮食。”他没有说大话,他有这个自信。萧烈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微光。
种出粮食……在这个连树皮草根都被啃光的年头,这是何等大的诱惑。“你跟着我,
我保证你不会再饿肚子。我需要你的保护,你也需要我。我们,可以成为彼此的依靠。
”沈华向他伸出了手。黑暗中,萧烈看着那只干净得不像流民的手,沉默了很久。最终,
他点了点头。“好。”从这一天起,大晏王朝最坚不可摧的“知己”组合,正式成立。
……接下来的路,好走了许多。有萧烈这个“煞神”在,再也无人敢来招惹他们。白天,
沈华会凭借自己的植物学知识,带着萧烈去山里寻找一些能吃的根茎和野菜。虽然难吃,
但至少能果腹。晚上,他们会悄悄分享一些沈华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特制干粮”。
沈华的空间里,那半亩“灵田”也没闲着。他种下了一批高产土豆和红薯。在灵泉的滋润下,
这些作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一天夜里,队伍再次断粮,所有人都陷入绝望时,
沈华偷偷从空间里拿出几个刚成熟的、烤得香喷喷的红薯,和萧烈分食。
萧烈拿着温热的红薯,看着身边这个比自己小几岁,却总是一副成竹在胸样子的少年,
第一次开口,问了一个他藏在心里很久的问题。“你……究竟是谁?”寻常孩童,
绝不可能有这般见识和魄力,更不可能凭空变出这么多稀奇古怪却能救命的食物。沈华知道,
有些事,瞒不住了。他看着萧烈那双清澈的、不带一丝贪婪的眼睛,决定赌一把。
他轻声说:“我带你去看个秘密。但你必须发誓,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能告诉任何人。
”萧烈郑重地点了点头。沈华拉着他的手,心念一动。检测到非绑定者,
是否允许其进入空间?“允许。”下一秒,两人消失在了破庙里,
出现在了沈华那间60平米的现代公寓中。
第三章 少年将军的誓言当脚下的土地从坚硬的泥地变成柔软的地毯,
当眼前的景象从破败的寺庙变成一个闻所未闻、光怪陆离的“房间”时,
饶是萧烈这样心志坚定的人,也彻底愣住了。他看到了一张柔软的大床,
一张平滑如镜的桌子,墙上挂着一个会自己发光的“盒子”电视,
里面正播放着无声的动物世界。这一切,都超出了他的认知。“这里是……”他声音干涩,
眼中充满了震撼。“这里是我的‘乾坤芥子’,我的安身立命之所。”沈华平静地解释。
他带着萧烈参观了整个公寓。向他展示了什么是电灯,什么是冰箱,什么是电脑。
他打开电脑,调出里面储存的农业资料,那些精细的图表和数据,让萧烈不明觉厉。最后,
他带着萧烈来到阳台,看到了那片生机勃勃的“半亩方塘”。土地里,红薯的藤蔓已经爬满,
另一边,几株玉米也长出了嫩黄的玉米须。这一切,都源于那口冒着氤氲雾气的池塘。
萧烈看着眼前这一切,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他终于明白,
沈华那句“我能种出很多粮食”的底气,从何而来。这哪里是乾坤芥子,
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洞天福地”!是足以让整个天下都为之疯狂的神迹!
“你……把这样的秘密告诉我?”萧烈转过头,看着沈华,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你不怕我杀了你,夺走这一切?”这是最正常的人性反应。怀璧其罪,
沈华这是在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沈华笑了笑,摇了摇头。“我怕。但比起怕,
我更相信我的眼光。”他直视着萧烈的眼睛,“我救过你的命,你也护过我的周全。
在这乱世,我信不过任何人,但我愿意信你。”他顿了顿,继续说:“我一个人,
守不住这个秘密,也无法将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我需要一个同伴,
一个能把后背交给他的战友。萧烈,你愿意成为这个人吗?”他的话,像一把重锤,
狠狠地砸在了萧烈的心上。自从家门被灭,从云端跌落泥潭,他尝尽了人情冷暖,
看透了世态炎光。背叛、出卖、落井下石,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
可是眼前这个少年,却用最纯粹的信任,将自己最大的秘密,赤裸裸地摊开在他面前。
这是一种怎样的魄力和信任!萧烈单膝跪了下来,以一种军中最郑重的姿势,
对沈华立下了他的誓言。“我,萧烈,在此立誓。从今往后,沈华,你便是我的知己,
我的同伴。你的安危,高于我自己的性命。你的秘密,我会用生命去守护。若违此誓,
天人共戮!”他的声音,铿锵有力,掷地有声。那道从眼角划过的伤疤,在灯光下,
不再显得狰狞,反而增添了几分悲壮和决绝。沈华知道,自己赌对了。他扶起萧烈,
郑重地说:“好。从今天起,你我二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了萧烈的誓言,
沈华彻底放开了手脚。他们不再掩饰。当然,也不会蠢到直接拿出大米白面。
沈华将空间里收获的土豆和红薯,
加工成易于携带的、混合了其他杂粮的“窝头”和“干粮”。这些食物虽然看起来普通,
但分量足,营养高,足以让他们保持充沛的体能。萧烈的身体,
在灵泉水和充足食物的滋养下,迅速恢复到了巅峰状态。他的武艺,也开始真正显露出来。
一天,流民队伍遇到了一伙山匪。就在流民们哭爹喊娘,准备任人宰割时,萧烈出手了。
他没有武器,只用一根从路边捡来的木棍。身影如电,棍风如龙。不过一炷香的时间,
十几个凶神恶煞的山匪,就全被他打断了手脚,躺在地上哀嚎。那一刻,萧烈孤身一人,
站在尸山血海并没有中,宛如一尊不败的战神。整个流民队伍,
都用看神仙一样的眼神看着他。而沈华,则默默地站在他身后,递上了一份干净的水和食物。
一个主外,一个主内。一个负责征战沙场,一个负责后勤保障。两人的配合,天衣无缝。
从此,在这支流民队伍里,再也无人敢小觑这对奇异的“兄弟”组合。甚至,
很多人开始主动向他们靠拢,将他们视作新的主心骨。沈华知道,他们流浪的日子,
快要结束了。他需要找一个地方,一个能扎根的地方,将他空间里的“蓝图”,变为现实。
根据原身的记忆和电脑里查到的古代地图,他将目光锁定在了一个地方——落霞沟。
那是一处位于大晏王朝边境,三不管地带的贫瘠山谷。据说那里荒无人烟,
只有被朝廷遗忘的罪民和流寇。在别人看来,那是绝地。但在沈华看来,那里土地广阔,
有山有水,最关键的是——远离朝廷的视线。那将是他们白手起家,建立“世外桃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