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是一场被精心编排的默剧。我像个精美的提线木偶,在名为“罗家”的舞台上,
扮演着温顺优雅的豪门未婚妻。可就在今晚,我决定亲手剪断所有的线。这一切,
都始于我弟弟罗小宇的那一张薄薄的病危通知书。它像一把淬了冰的刀,
不仅扎进了我家的心脏,也彻底撕碎了我和季延礼之间那份价值上亿的商业婚约。我的人生,
从今晚开始,不再为任何人演戏。1“罗小姐,二少爷的情况很不乐观,骨髓库没有匹配的,
常规化疗已经没有意义了。”医生的话像一柄重锤,一下下砸在我的天灵盖上,嗡嗡作响。
我捏着那张轻飘飘的纸,却觉得它有千斤重,压得我喘不过气。罗小宇,我唯一的弟弟,
得了一种罕见的血液系统遗传病。他才十九岁,人生本该刚刚开始。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那栋被称为“婚房”的别墅。这里与其说是家,
不如说是一个金碧辉煌的牢笼。我和海城顶级豪门继承人季延礼,
就是这牢笼里被锁在一起的两个人。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一份冰冷的商业合同。
他需要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来稳固继承权,而我那濒临破产的家族,
需要他的资金来填补那个无底洞。我扮演温顺,他扮演冷漠。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
却像是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吃饭不同桌,睡觉不同房,
连空气里都弥漫着商业谈判的疏离感。“季延礼……”我站在他书房门口,
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他正坐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手里端着一杯红酒,
窗外是海城璀璨的夜景,而他的背影比夜色更冷。“有事?”他甚至没回头。我深吸一口气,
压下喉咙里的哽咽和心底的屈辱。为了小宇,我什么都可以放下。我走进去,
将那张病危通知书放在他面前的桌上。“我弟弟病了,很重。”他终于侧过头,
英俊的脸上没什么表情,目光扫过那张纸,连一秒钟都不到,就重新望向了窗外,
仿佛那上面写的不是人命,只是一串无关紧要的数字。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陷进掌心。
“医生说,唯一的希望,是一个叫顾淮生的医生。他被称为‘医鬼’,多年前就退隐了。
我……我找不到他。”我用尽了所有人脉,砸光了父亲给我的最后一笔钱,
得到的回复全都一样:顾淮生性情乖张,隐居在孤山之上,谁的面子也不给。想见他,
难如登天。季延礼是海城金字塔尖上的人,如果连他都请不动顾淮生,那小宇就真的没救了。
我看着他冷漠的侧脸,心脏一寸寸下沉,最后,
我听见自己用一种近乎哀求的声音说:“帮我,求你。”2“帮我,求你。
”这三个字从我嘴里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陌生。二十六年来,我被教育要优雅,要体面,
要永远保持罗家大小姐的骄傲。可现在,为了小宇,我愿意把这点可怜的骄傲踩在脚下。
我将诊断书又朝他的方向推了推,
声音里带着我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只要你能请动顾淮生,
我们罗家可以放弃合同里一半的利益。”这是我能拿出的最大筹码。一半的利益,
足以让本就摇摇欲坠的罗家彻底崩塌。但只要能救小宇,我不在乎。季延礼终于有了反应。
他转过宽大的老板椅,正对着我。书房的光线很暗,阴影落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
显得那双深邃的眼睛愈发晦暗不明。他甚至没再看那份诊断书,只是靠在椅背上,
嘴角勾起一抹极尽嘲讽的弧度。“顾淮生?”他重复着这个名字,
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胸腔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冷笑。我被他笑得心里发毛,
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我。“罗薇,”他缓缓开口,英俊的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阴鸷和憎恨,
“你知不知道,当年那场所谓的医疗事故,死的就是我的亲姑姑。我季家和他,不共戴天。
”轰的一声,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的话像一盆带着冰碴的冷水,从我的头顶浇到脚底,
让我浑身的血液都在瞬间冻结。亲姑姑……不共戴天……原来如此。
我费尽心机想要寻找的救命稻草,竟然是他家的仇人。命运何其讽刺,
偏偏将我夹在了这两家世仇的中间。我呆呆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毫不掩饰的憎恶,
心中最后一点关于“未婚夫”的幻想也彻底破灭了。我明白了,在这场冷冰冰的豪门游戏中,
我的亲情,我弟弟的命,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可以随时舍弃、甚至可以用来嘲讽我的筹码。
“你让我去求他?”季延礼的声音里淬着冰,“你觉得,可能吗?”可能吗?
这三个字像三记耳光,狠狠扇在我脸上。我没哭,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
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疼到麻木。我只是平静地,慢慢地,
收回了那张被我视为希望的诊断书,将它仔细折好,放回口袋。然后,我转身,
一步步走出这间令人窒息的书房。从那天起,那个温顺、优雅、逆来顺受的罗薇,死了。
3季延礼指望不上,我就自己上。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我妈留给我的那个丝绒首饰盒。
里面是她所有的陪嫁,也是她留给我唯一的念想。红宝石的项链,祖母绿的耳环,
还有那只我最喜欢的、镶着细碎钻石的手镯。我曾经以为,我会戴着它们,风风光光地嫁人。
现在,我把它们一件件打包,送进了当铺。换回来的那笔钱,沉甸甸的,
像是在我心上烙下了一个印。我用这笔钱,买了一身最专业的登山装备,然后独自一人,
坐上了前往雾灵山的火车。当地人告诉我,雾灵山深处常年被浓雾笼罩,
进去的人十有***会迷路。还有人神神秘秘地说,山里有“山鬼”,一到半夜,
就会传来女人如泣如诉的哭声,特别瘆人,进去寻宝探险的,就没几个能平安出来的。
我顾不了这些。小宇的时间不多了,别说山鬼,就是刀山火海,我也得闯。
可我到底还是高估了自己。进山第三天,我就彻底迷了路。手机早就没了信号,
指南针在山里也像是失了灵,胡乱转着圈。夜晚的深山寒冷刺骨,
我只能缩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下面,用最后一点体力裹紧了单薄的冲锋衣。风声鹤唳,
草木皆兵。那传说中女人的哭声,若有若无地从山谷深处传来,钻进我的耳朵里,
搅得我心神不宁。我饿得头晕眼花,浑身冰冷,几乎以为自己就要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
就在我意识渐渐模糊,连绝望都感觉不到的时候,一道刺眼的手电光突然照在了我的脸上。
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挡,眼睛眯成一条缝。光线移开,
一张熟悉的、英俊却冰冷的脸出现在我上方。是季延礼。
他穿着一身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黑色冲锋衣,头发被山里的湿气打湿了些,但依旧一丝不苟。
他身后,还跟着几个穿着同样专业服装的男人,一看就是专业的救援队。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眼神,就像在看一只掉进泥潭里的蠢猫。“罗薇,”他开口,
语气里满是毫不掩饰的嘲讽,“你是在上演现代版‘千里寻夫’吗?可惜你的戏演错了对象。
”他顿了顿,薄唇吐出更伤人的话:“回去,别在这丢人现眼。”4那一瞬间,
涌上我心头的不是得救的庆幸,而是滔天的屈辱和愤怒。我恨他这副高高在上的嘴脸,
更恨自己偏偏在这种最狼狈、最不堪的时刻被他看到。我就像一个被剥光了衣服的小丑,
所有挣扎和努力,在他眼里都成了一场可笑的独角戏。他身后的人递过来一瓶水,他接了,
拧开盖子,递到我嘴边。那动作带着一种施舍般的漫不经心。“滚!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一把打开他的手。水洒了一地,也溅湿了他的裤腿。我咬着牙,
扶着冰冷的岩石,摇摇晃晃地自己站了起来。腿早就麻了,每动一下都像有无数根针在扎。
但我还是挺直了背,绕过他,拖着沉重的步子,继续往深山里走。
我以为他会像电影里那些霸道总裁一样,强行把我扛走。但他没有。他只是挥了挥手,
让那些救援队员在原地待命,然后自己不远不近地跟在了我身后。接下来的几天,
成了一场诡异的猫鼠游戏。我白天凭着一股“不能让他看扁”的狠劲,
在崎岖的山路上艰难跋涉。晚上累得跟死狗一样,随便找个能挡风的地方就想睡过去。
可每次我醒来,身边总会多出点东西。第一天,是一盒还带着温度的自热米饭。
我饿得胃都在抽搐,却还是把它扔进了旁边的草丛里。第二天,
是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保暖抓绒外套。山里的夜风能把骨头缝都吹透,我冻得瑟瑟发抖,
却宁愿把自己的外套裹得更紧。第三天,他大概是烦了,直接把一个急救包扔到我脚边,
声音冷得像冰:“里面有处理伤口的药,你要是想腿烂在山里,就继续作。”我低头,
才发现自己的小腿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血和泥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