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没死透?”冰冷又嫌恶的声音钻进耳朵,林晚猛地睁开眼。视线里,
是一个穿着的确良白衬衫的男人,他面容英俊,此刻却因为贪婪和不耐烦而显得有些扭曲。
他的手,正用力地掰着“她”的手腕,试图撸下那只唯一的银镯子。“她”?
一股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疯狂涌入脑海。下乡知青、恋爱脑、为了眼前的男人张俊,
掏空了家里寄来的所有津贴和粮票,饿得奄二一息。就在刚刚,原主因为一口气没上来,
彻底咽了气。而她,现代工艺美术大师林晚,在修复一幅古画时意外猝死,
竟穿到了这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七零年代女孩身上。张俊见她突然睁眼,吓得一松手,
随即恼羞成怒:“林晚,你装什么死?不就是饿了两天,至于吗?赶紧把镯子给我,
红红就快过生日了,我得给她买条新丝巾。”红红,大队书记的女儿李红,
是张俊移情别恋的新欢。原主就是因为撞见张俊和李红在玉米地里搂搂抱抱,一时气急攻心,
本就虚弱的身体才彻底垮了。死到临头,这个男人不想着救她,
却只惦记着她手上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要去讨好另一个女人。林晚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
她撑着破败的草席,虚弱地坐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腕,声音沙哑得像破风箱:“张俊,
你刚刚说什么?”“我说把镯子给我!”张俊不耐烦地重复,伸手又要来抢,
“你人都快死了,留着这玩意儿有什么用?还不如成全我。”“成全你?”林晚看着他,
忽然笑了。那笑容,配上她此刻瘦骨嶙峋、面色蜡黄的脸,显得异常诡异。
张俊被她笑得心里发毛:“你笑什么?疯了?”“我笑你是个蠢货。”林晚一字一顿,
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彻骨的寒意,“我家的传家宝玉佩,被你拿去换了一块手表送给李红。
我妈给我保命的钱,被你拿去买了的确良衬衫。现在,我快死了,你还要扒下我最后的镯子,
去给你的新欢买礼物?”这些话,是原主憋在心里,到死都没能说出口的。
张俊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仿佛被戳中了痛处,
他色厉内荏地吼道:“那玉佩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给我的!钱也是你硬塞的!关我什么事?
林晚,我警告你,别给脸不要脸!”“脸?”林晚慢慢站了起来,身体摇摇欲坠,
眼神却亮得惊人,“我连命都快没了,还要脸做什么?”她猛地扑过去,张开嘴,
狠狠咬在张俊伸过来的手腕上!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牙齿瞬间刺破皮肤,
血腥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啊——!”张俊发出一声惨叫,想甩开她,
可林晚像只疯了的野狗,死死咬住不放。他越挣扎,她咬得越深。“疯子!你这个疯子!
快松口!”张俊疼得额头青筋暴起,另一只手胡乱地推搡着林晚的头。
林晚被他推得一个趔趄,终于松了口,她擦掉嘴角的血迹,冷冷地盯着他,
像一头濒死的孤狼。“滚!”她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张俊看着自己手腕上深可见骨的牙印,
又惊又怒,更多的是恐惧。眼前的林晚,和以前那个对他百依百顺、唯唯诺诺的蠢女人,
判若两人。那眼神,仿佛真的能杀人。他捂着流血的手腕,第一次感到了害怕,
嘴里不干不净地骂咧着:“你等着!林晚,你给我等着!”说完,
他连滚带爬地跑出了破败的知青点小屋。屋子里终于安静下来。林晚腿一软,
顺着墙壁滑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胃里火烧火燎的,眼前一阵阵发黑。她知道,
自己快到极限了。原主留下的,是一具饿了至少三天、油尽灯枯的身体。刚才那一下,
已经耗尽了她全部的力气。她挣扎着摸向手腕上的银镯子,
那上面雕刻着一圈复杂而古老的花纹。记忆里,张俊拿走的那个所谓的“传家宝玉佩”,
其实是一个空间的钥匙。而打开那个空间,需要这个银镯子作为媒介。原主不知道,
张俊更不知道。他只当那是个普通的玉佩,拿去黑市上换钱了。林晚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张俊,你这个蠢货。你丢掉的,才是真正的宝山。但现在,当务之急是活下去。
她必须在昏倒之前,找到吃的。她扶着墙,挣扎着站起来,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
外面是七十年代农村黄土朝天的景象。她要去后山,凭着她对植物的知识,
一定能找到能填饱肚子的东西!2后山的路崎岖不平,林晚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她现在的身体太虚弱了,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头晕眼花,
几乎要栽倒在地。但求生的意志支撑着她。她眯着眼,仔细辨认着路边的植物。很快,
她在几块石头缝里发现了一丛绿油油的叶子。“是马齿苋。”林晚心中一喜,这东西能吃,
清热解毒,还能补充一点体力。她顾不上脏,直接跪在地上,用手飞快地挖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低沉的男声从身后传来。“你不要命了?再往前走就是野猪夹的范围。
”林晚一惊,回头看去。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男人站在不远处,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背上背着一把猎枪,手里还提着两只野鸡。男人眼神锐利,
像山里的鹰,正直勾勾地盯着她。记忆里,这个人叫陈默,是村里有名的猎户,
也是个“成分不好”的,平时独来独往,村里人都有些怕他。林晚没有被他吓到,
只是平静地指了指地上的马齿苋:“我认识路,只是挖点野菜。
”陈默的视线落在她枯瘦的手指和那丛野菜上,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知青点的知青,
尤其是女知青,个个娇生惯养,别说认识野菜,见了虫子都能尖叫半天。眼前这个女人,
瘦得像一阵风就能吹倒,眼神却异常镇定。“这里不安全,挖完就赶紧回去。
”陈默扔下这句话,没有多停留,转身就走。林晚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这个人,
似乎不像传闻中那么凶神恶煞。她没有多想,迅速将挖到的马齿苋用衣服兜起来,
又在附近找了些可以果腹的野果,踉踉跄跄地回了知青点。知青点是一个大杂院,
男女分住在东西两边的屋子。林晚住的这间屋,除了她,还有另外三个女知青。
她推门进去时,那三人正围在一起,吃着白面馒头,就着一盘炒鸡蛋,屋里香气四溢。
看到林晚,三人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其中一个脸上有雀斑的女孩,叫孙燕,
阴阳怪气地开口:“哟,这不是我们的林大情圣吗?没死在外面啊?”另一个叫赵丽的,
附和道:“为了个男人,连命都不要了,真是给我们知青丢脸。”最后一个没说话的叫王静,
只是冷漠地瞥了她一眼,继续啃着馒头。原主的记忆里,这三个人没少孤立和嘲讽她。
原主性子软弱,每次都只会默默忍受。但现在的林晚,不是原主。她没理会她们的冷嘲热讽,
径直走到自己的床铺边,将怀里的野菜和野果倒在破席子上。孙燕看到那些带着泥土的野菜,
夸张地捏住了鼻子:“什么味儿啊?林晚,你弄这些脏东西回来干什么?想熏死我们吗?
”林晚抬起头,冷冷地看着她:“不想被熏,就滚出去。”“你!
”孙燕没想到一向好欺负的林晚敢这么跟她说话,顿时火了,“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林晚缓缓站起身,一步步朝她走过去。她明明那么瘦弱,可那双眼睛里透出的寒光,
却让孙燕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我说,”林晚逼近她,声音压得极低,
“你要是再敢多说一个字,我就把你扔出去。就像,我刚才对张俊做的那样。”她说着,
故意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那里仿佛还残留着血腥味。孙燕的脸色“唰”地一下白了。
张俊跑回来的时候,那副狼狈样,整个知青点都看见了。听说,手腕上的肉都被咬掉了一块。
她们都以为林晚是气疯了,没想到她现在还敢拿出来说事。赵丽和王静也停下了筷子,
难以置信地看着林晚。这还是那个为了张俊要死要活的林晚吗?怎么像变了个人?
屋子里的气氛瞬间凝固了。林晚环视一圈,看到她们眼中的惧意,心中冷笑。人善被人欺,
马善被人骑。在这个年代,想要活下去,就不能当一个任人宰割的软柿子。
她不再理会呆若木鸡的三人,回到自己的床铺,拿起一个野果,狠狠地咬了一口。
酸涩的汁水在口中爆开,***着麻木的味蕾。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吃的第一口食物。
活下去,然后,拿回属于我的一切。3.一顿野菜果腹,林晚的身体总算恢复了一点力气。
但这点食物,对于一具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身体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她躺在冰冷的床铺上,清晰地感受到胃部传来的阵阵绞痛。想要彻底改变现状,
必须拿回那个玉佩,打开空间。记忆中,原主将玉佩交给张俊后,张俊便一直贴身戴着。
他想靠着这个“古董”,搭上大队书记女儿李红那条线。直接去抢,肯定不行。
她现在这副身体,连孙燕都打不过,更别说张俊一个大男人。必须智取。林晚闭上眼睛,
脑中飞速地盘算着。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林晚就起来了。同屋的三个人还在熟睡,
她轻手轻脚地出了门。她要去公社。从村里到公社,要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林晚走走停停,
等到了公社,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她没有去供销社,而是径直走向了公社的废品收购站。
收购站里堆满了各种废铜烂铁、旧书报纸,一个戴着老花镜的大爷正坐在门口打盹。“大爷。
”林晚轻声喊道。大爷睁开眼,打量了她一下:“小同志,有事?”“大爷,我想找点东西。
”林晚从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出皱巴巴的两毛钱,小心翼翼地递过去,“我想买点旧报纸,
还有……有没有关于玉石古董之类的旧书?”大爷接过钱,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诧异。
来收购站的,大多是卖废品的,买东西的少,买这种旧书的就更少了。“报纸在那边,
自己去翻。书的话……我得给你找找。”大爷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堆旧书,
“不过我可跟你说好,这些都是没用的废纸,不值钱,你也别抱太大希望。”“欸,好,
谢谢大爷。”林晚蹲在旧书堆里,耐心地翻找起来。她需要的,不是什么鉴定宝典,
而是一些能唬住人的、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传说故事。她要给张俊设一个局,让他自己,
心甘情愿地把玉佩“扔”出来。翻了将近一个小时,她的指尖都黑了,终于,
在一本破烂的《民间志异》里,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那上面记载着一个关于“血玉”的传说,说有一种玉佩,会吸食佩戴者的精气,长期佩戴,
会招来厄运,甚至有性命之虞。而这种玉佩,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玉身会随着佩戴时间,
慢慢沁出类似血丝的纹路。林晚的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弧度。她太了解那块玉佩了,
那是一块上好的和田墨玉,内里天然带有一些红色的沁纹。在不懂行的人看来,
可不就像极了传说中的“血玉”?她将那几页纸小心地撕下来,连同几张旧报纸一起,
揣进了怀里。从收购站出来,林晚又去了趟供销社,用身上最后的一点钱,
买了一个最便宜的黑面馒头。她掰了一小半,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剩下的,小心地包好,
留着晚上吃。做完这一切,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往村子的方向走去。回到知青点时,
已经是下午。刚走进院子,就看到张俊正和李红站在一起说话。
李红穿着一件粉色的确良衬衫,梳着两条乌黑的麻花辫,脸上带着娇俏的笑容。而张俊,
正指着自己的脖子,眉飞色舞地跟她炫耀着什么。林晚的视线,
精准地落在了他脖子上挂着的那根红绳上,红绳的末端,正是那块墨玉玉佩。
她目不斜视地从两人身边走过。“站住!”李红忽然开口,声音带着一丝傲慢和敌意。
林晚停下脚步,没有回头。李红走到她面前,双手抱胸,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她:“林晚,
我听说你昨天发疯咬了阿俊?”张俊也走了过来,看到林晚,眼神里闪过一丝怨毒和不自然,
他扬了扬自己还包着布条的手腕:“林晚,你可真行啊,长本事了。”林晚转过身,
平静地看着他们,像在看两个跳梁小丑。“有事?”她越是平静,
李红就越是觉得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心里憋着火。“我警告你,阿俊现在是我的对象,
你以后离他远点!别再死缠烂打,不然,别怪我不客气!”李红扬着下巴,
一副正牌女友的姿态。林晚忽然笑了,她看向张俊:“张俊,你也是这么想的?
”张俊被她看得有些心虚,但当着李红的面,他必须得硬气起来:“当然!林晚,
我们已经结束了,你别再自作多情!”“好。”林晚点点头,
视线状似无意地扫过他胸前的玉佩,然后,她像是看到了什么极为惊恐的东西,
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手指颤抖地指着那块玉佩。
“这……这是……”她的话说得断断续续,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你……你快把它摘下来!
”4张俊和李红都被林晚这突如其来的反应搞蒙了。“你又发什么疯?
”张俊下意识地护住胸前的玉佩,警惕地看着她。李红也皱起了眉:“林晚,
你又想耍什么花招?”“花招?”林晚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她连连后退几步,
仿佛那玉佩是什么洪水猛兽,“我耍花招?张俊,我是为你好!
你知不知道你戴的是什么东西?”她的声音凄厉,带着哭腔,演技堪称炸裂。
“这不就是你家传的玉佩吗?能是什么东西?”张俊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有点犯嘀咕。
林晚这反应,太不正常了。“传家宝?”林晚惨笑一声,眼神绝望地看着他,
“这是我奶奶从一个破庙里捡来的!当时有个游方道士就说,这玉佩邪性得很,
是块‘血玉’,会吸人精气,招来厄运!我奶奶不信,结果戴了不到三个月,人就没了!
我爸妈不让我碰,这次要不是你……要不是你非得要,我死都不会拿出来的!”她一边说,
一边从怀里掏出那张从《民间志异》上撕下来的、泛黄的纸页,抖着手递过去。“你自己看!
书上都写着!这种玉,戴久了会沁出血丝,最后……最后会要了人的命!
”张俊将信将疑地接过那张纸。纸页陈旧,上面的字迹也是老式的,看起来确实像那么回事。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前的玉佩,在阳光下,那墨色的玉石里,
似乎真的能看到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红色纹路。他的脸色,瞬间变了。其实,
这两天他确实觉得有点不对劲。自从戴上这玉佩,他就总觉得身上发冷,晚上还老做噩梦。
昨天去黑市想把玉佩卖了换钱,结果还没等跟人搭上话,就被巡逻队的人给搅了,
吓得他魂飞魄散。他原以为是自己做贼心虚,现在被林晚这么一说,顿时觉得后背凉飕飕的。
李红一把抢过那张纸,看了两眼,嗤笑道:“什么血玉,我看就是你瞎编的!林晚,
你就是见不得阿俊对我好,故意编这种鬼话来骗我们,想把玉佩要回去吧?
”她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眼神里也带上了一丝怀疑。这种神神叨叨的事情,宁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无。林晚看出了她的动摇,她没有反驳,
只是用一种悲悯又恐惧的眼神看着张俊:“信不信由你。张俊,
我们好歹……好歹也处过一场。我只是不想看着你去死。”说完,
她仿佛再也不想看到那块“邪门”的玉佩,转身跌跌撞撞地跑回了屋子,关上了门。院子里,
只剩下张俊和李红。“阿俊,你别信她的,她就是嫉妒!”李红嘴硬道。张俊却没有说话,
他一把扯下脖子上的玉佩,托在手心里。那玉佩触手冰凉,在日光下,
里面的红色沁纹显得格外妖异。他想起昨晚做的噩梦,梦见自己被一个血红的影子追着跑,
怎么也跑不掉。又想起林晚刚才那副惊恐到极致的表情……一个寒颤从脚底升起,
瞬间传遍全身。“阿俊,你怎么了?你脸色好难看。”李红察觉到他的不对劲。
“这东西……有点邪门。”张俊的声音都在发抖。他越想越怕,越看这玉佩越觉得不祥。
什么传家宝,什么古董,在性命面前,都成了催命符!“不行,这东西不能留!
”张俊像是抓着一个烫手的山芋,猛地将玉佩朝院子角落的草垛扔了过去!“啪”的一声,
玉佩砸在草垛上,又弹到了地上。“阿俊,你干什么!这可是玉啊!”李红心疼地叫道。
“玉什么玉!命都要没了!”张俊像是要甩掉什么晦气的东西,拉着李红就走,“走走走,
离这东西远点!”两人匆匆离开了院子。躲在门后,从门缝里看到这一幕的林晚,
嘴角无声地扬起。鱼儿,上钩了。她没有立刻出去捡,而是耐心地等待着。直到夜幕降临,
整个知青点都安静下来,她才悄无声息地推开门,像一只灵巧的猫,闪身来到院角的草垛旁。
那块墨玉玉佩,正静静地躺在冰冷的泥地上。林晚弯腰,将它捡了起来,紧紧地攥在手心。
玉佩温润,仿佛能感受到她掌心的温度。回来了。属于我的一切,从现在开始,要一件一件,
全都拿回来。5回到屋里,孙燕三人已经睡熟了,鼾声此起彼伏。
林晚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走回自己的床铺,用身体挡住别人的视线。
她从贴身的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拿出那块失而复得的墨玉玉佩。然后,
她撸下了手腕上的银镯子。记忆中,这是打开空间的唯一方法。她深吸一口气,
将银镯子上的那个特殊凸起,对准了玉佩侧面的一个毫不起眼的凹槽,轻轻按了下去。
没有奇光异彩,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声响。只是在镯子和玉佩接触的瞬间,
林晚感到一阵轻微的眩晕,仿佛灵魂被抽离了身体。下一秒,她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
破败的知青宿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大约有篮球场大小的奇异空间。空间里,
有一汪清澈见底的泉水,正汩汩地冒着泡。泉水边,是一片肥沃的黑土地,
上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许多贴着标签的木盒子。不远处,还有一个小小的竹楼。林晚的心,
狂跳起来。成功了!她快步走到那些木盒子前,打开其中一个,
里面是码放得整整齐齐的金条,在空间自带的柔和光线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另一个盒子里,是各种珍稀的药材种子,
人参、灵芝、何首乌……旁边还放着几本厚厚的、泛黄的医书。这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宝藏!
是原主的外公,一位隐世的老中医,毕生收藏的心血。林晚走到泉水边,掬起一捧水。
泉水入口甘甜,瞬间化作一股暖流,涌向四肢百骸,原本饥饿和疲惫交加的身体,
竟奇迹般地感到了一丝舒缓。这泉水,绝对不是凡品!她又推开竹楼的门,
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储藏室,架子上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里面是已经制好的成品药丸和药粉。
另一边,还堆着几袋大米和白面。林…晚的眼睛瞬间就红了。有了这些,她不仅能活下去,
还能活得很好!她没有立刻动用那些金条,那太惹眼了。她从米袋里舀出一些米,
又拿了一小袋面粉,然后从药材种子里,挑出了一支品相最好、年份最足的野山参的根须。
做完这一切,她心念一动,人已经回到了宿舍的床铺上。手里,凭空多出了一袋米,一袋面,
还有那截珍贵的人参须。她迅速将东***进自己破烂的行李中,只留下那截人参须。明天,
她要去一趟镇上的药铺。她需要钱,需要粮票,需要在这个时代立足的资本。而这截人参须,
就是她的第一块敲门砖。第二天,林晚跟知青点的负责人请了假,说自己身体不舒服,
要去镇上看看医生。负责人见她脸色确实差得吓人,也就批准了。
她揣着那截用布小心包好的人参须,再次踏上了去镇上的路。这一次,
她的心情和昨天截然不同。镇上最大的药铺叫“百草堂”,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清瘦老者,
姓钱,都叫他钱医生。林晚走进药铺时,钱医生正在给人抓药。她没有出声打扰,
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等待。等病人走后,钱医生才抬起头看她:“小同志,哪里不舒服?
”林晚摇摇头,走上前,将那个布包放在柜台上,轻轻打开。“钱医生,我不看病。
我这有样东西,想请您给掌掌眼。”钱医生低头看去,只见一块蓝布上,
躺着一截手指长短、须根清晰的野山参。他那双原本有些浑浊的眼睛,瞬间亮了!
他小心翼翼地戴上老花镜,拿起那截人参须,凑到眼前仔细端详。
芦头、纹路、须根……越看,他脸上的神情就越是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