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章前女友的婚礼
刘文秀再次从噩梦中醒来。
自从收到前女友的结婚请柬,刘文秀连着几个晚上梦见被谢淑影抛弃,每次醒来都是浑身是汗。
现在卧室里己经没有阳光了,看来是下午了。
刘文秀缓缓起床,又呆坐床头半天,脑子依然迷糊。
昨晚坐在电脑前坐到凌晨也没写几个字。
上周末和唐梭在酒吧洋酒啤酒喝了许多,怎么回家的都不记得了,他本来酒量就不行,胃也痛了几天,医生建议喝粥一段时间养养胃。
刘文秀趿拉着拖鞋去煮粥,从昨天下午5点多到现在他还没吃过任何东西。
其实医生建议喝粥正合他意。
他除了煮粥也不会做别的能吃的了。
以前谢淑影总笑他:“可惜你爸爸是开早餐店的,你连个早餐都做不来。”
对于吃饭,刘文秀就是那种只要活着就行一类的。
上班的时候吃食堂,现在放假了,又没有了谢淑影,他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以前都是白天在食堂吃,晚上等谢淑影下班回家做饭,如果谢淑影回来晚了,也会给他带吃的回来。
现在……刘文秀想起来一阵难过。
刘文秀觉得自己很渣,怎么想起谢淑影都是她怎么照顾自己的,自己除了把工资上交似乎没怎么关注过她,没接过她下班,没给她买过礼物,连她工作的地方好像都记得不太清楚,还有他们曾经那么美好的校园恋情怎么都没有印象了呢?
想当初还是谢淑影先追的他。
他那时爱穿白T恤牛仔裤,身材修长,一头半长不长的短发,还爱好写作,颇有艺术家的范儿,标准的男大形象,吸引了很多女孩子的关注。
但他从来不主动追女孩子,也不回复她们的情书,之所以跟谢淑影走到了一起,是因为谢淑影的上半边脸跟他妈妈长的很像。
虽然他早己经记不清妈妈长什么样了,但刘文秀就是觉得很像,而且他妈妈也姓谢,谢谢的谢。
刘文秀躺在床上又想了很久,还是想不起与谢淑影在一起时都干了些什么。
刘文秀暗暗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一个“渣男”的标签。
又翻开那张红艳艳的的喜帖:“各位亲友,本人兹定于2007年9月19日10点在粤海湾大酒店宴会厅举行婚礼,诚邀大家莅临现场!
和我们一起分享这份喜悦。
新娘谢淑影,新郎蒋峰敬邀!”
“919?
是要长长久久的意思吗?
是要多长久呢?
既然抛弃我了还给我寄请帖做什么?
是要我看你离开我过的有多幸福吗?
结婚为什么要告诉我,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不行吗?
还分享喜悦!
你看我长的喜悦吗?”
刘文秀又在心里开始了他的“渣男”的之旅。
说来人真是个虚伪的动物,敢在心里想一万次,却不敢在现实中说一句。
而且人类还会给自己圆场:“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刘文秀又在心中又diss了人类一把。
穿上三年前给唐梭当伴郎时订做的西服,打好领带。
蹲下来又把皮鞋擦了一遍。
刘文秀站在镜子前还在去与不去之间犹豫不决。
镜子里穿西服的小伙子比以往更是帅气逼人,虽然不喜欢运动,但身材还是一点都没有走样。
就是眼神稍显疲惫。
下了出租车,站在一栋高楼的下面往上看,“粤海湾大酒店”西个,不,五个金灿灿的大字在太阳的照射下,更加金光闪闪。
刘文秀在大门口看了半天确定是请帖上的这家酒店。
走近几步,新郎新娘的合照摆在门口,新娘穿着白色婚纱娇羞的依偎在新郎身旁,新郎溺爱的眼神,看起来确实像一对璧人。
“怎么跟我在一起时就没有这样呢?”
刘文秀随完礼金一边往二楼宴会厅走一边想。
这1000块钱的礼金是他想了好几个晚上,也结合了自己目前的现状决定的金额。
他一个穷教书的,每个月2000多块钱的工资再加上写小说不多的稿费大部分都给谢淑影了,他没有小金库。
他也拿不出来太多钱来,况且有谁会大度的出钱恭喜自己的女朋友另投新欢呢!
今天他之所以能来也是想跟谢淑影道个别,毕竟在一起快五年了,也许以后大概率是再也见不着了。
但他看到那张新郎新娘的合影后,却不这么想了,他现在想要搅黄这个婚礼。
“唐梭,你在哪里?”
刘文秀给唐梭打电话。
他来的晚,婚礼己经开始一会儿了。
此刻司仪正在台上热着场子,台下坐满了宾客。
“祖宗 ,我以为你伤心不来了呢,特意没叫你。”
“快说你在哪儿?”
刘文秀有点儿焦躁。
“在左边第6排靠右边第三个,你快过来,我旁边还有位置。”
刘文秀揣起手机,往左边走去。
“文秀,我……”刘文秀刚坐下,唐梭就急急忙忙的要张口解释,看见刘文秀做了个stop的手势就闭了口。
舞台上,新郎,新娘正挽手走上来,司仪满脸堆笑嘴巴里说着什么,刘文秀一句也没听进去,他就这样漠然的坐着,听不见,也看不清,好像台上的人跟他无关,他就是一个旁观者,是一个路过的看客。
“哎,文秀,文秀……”唐梭推了刘文秀好几下,刘文秀才清醒过来。
唐梭看他回头,贴着刘文秀的耳朵说:“我本不想来的,但是同学一场,情分也不能散了。
你放心,等你结婚我一定给你随的礼金比给她随的多3倍。
你要是不开心,不如我们走吧,兄弟带你去胡吃海喝。”
刘文秀悠悠的看了他半天,孩子般任性的说:“不,我还要喝喜酒呢。
我不走,你也不许走。”
俩人木然的坐着,唐梭不敢起哄,也不敢鼓掌,只敢象征性的抬抬手臂,时不时的还要偷偷观察刘文秀的状态。
最终,刘文秀在这个婚礼上还是没搅起来什么浪。
因为在新娘和新郎一起到他们桌敬酒时,刘文秀看着谢淑影的笑容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是连干三杯五粮液。
谢淑影担忧的看着他,又示意旁边的唐梭照顾点。
唐梭摆摆手示意他们去敬另外一桌客人。
刘文秀呆呆的坐下来,又给自己倒上一杯,仰头一饮而尽。
“怎么能不祝福她呢,毕竟在一起快五年了,没有爱情也是亲情了,自己怎么能阻止她奔向更好的人呢?”
刘文秀仰头又是一杯,唐梭在旁边劝都劝不住。
“靠,难道老子很差吗?”
刘文秀在心里骂了一句。
“别,别管我,这酒合我胃口,我要多喝几杯。
你也喝,陪着我喝,咱俩不醉不归。”
刘文秀此时己经大舌头了,但左手依然端一杯酒往唐梭手里递。
“唉,又喝醉了。
算了,哥们儿陪你到底吧”唐梭无奈的叹了口气,还是把酒接了过来,仰头喝下。
刘文秀是个老师,教语文的。
他们这个中学不是什么重点中学,在市里根本上排不上号,家长们都嫌他们学校师资力量差,升学率低等等,打破头也不愿意把孩子往这个学校送,除非是自己孩子实在太差,家长又没什么背景的才会来他们学校。
刘文秀人如其名。
一个大男人皮肤比女人还要白。
留一头半长不长的黑发,丹凤眼下边的鼻子上架一个黑框眼镜,天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黑色裤子,半旧的皮鞋。
一看就是斯文老实人。
办公室的那几位老师经常开他玩笑:"刘老师,工资是不是没上交啊,你女朋友只给你买了这一套衣服?"刘文秀听完也只是低头笑笑不说话。
刘文秀的女朋友叫谢淑影是他的大学同学。
毕业后,他俩一个做了老师,一个去了家外资公司做白领。
本来两个人可以到同一家公司上班的,但刘文秀不爱说话,不擅长与人沟通,就选择了做老师。
但是毕业院校又不是985也不是211,只能选择了这所籍籍无名的中学。
一干就是3年。
每月工资加奖金不到3000块钱,大部分都给了女朋友。
刘文秀不是不爱花钱,是因为他根本用不着。
刘文秀有一大爱好就是写作。
他从高中时期就特别喜欢文学,世界名著,中国名著都看了不少,最喜欢的一部是《呼啸山庄》,这本书被他看的页脚都起了卷儿,至今还在他们的出租房里放着,并暗暗发誓有一天自己也要写一部伟大的作品。
毕业之后他的业余时间全用来写作了。
当初他选择当老师其中也有这个原因。
几年来,伟大的作品没有,几本小说写下来也没有激起太大的浪花。
时间长了女朋友也渐渐失去当初在校园时对他的盲目崇拜。
跟着他们那个销售总监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