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等等,你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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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霁辞笑容几不可见地一顿,虽然刚见面,但沈云铮一看就没有沈锋那么好糊弄。

但现在自己伤还没好,又没弄清自己在哪儿,留下来边养伤边收集消息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而且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心动的,暂时就更不想离开了。

面上抱歉地笑了笑:“是,我脑子里现在一片空白,只记得自己叫霁辞,其它的都不记得了。”

说着露出一抹苦笑,看向沈云铮二人,真诚地道:“我知道给你们添麻烦了,但我现在无处可去,行动也不方便,能留我在这住一段时间吗?

你们放心,等我伤好后就立刻去找活儿干,不会白吃白住的。”

林霁辞无论神情还是语气都非常真诚,沈锋本还有些怀疑和犹豫,见状也消散了大半,不由看向沈云铮:“大哥?”

林霁辞也看着他,眼底有些期待。

沈云铮看了他片刻,再次开口道:“你说你现在什么都不记得,我们发现你的时候,你的穿着打扮都和我们有很大不同,肯定不可能是普通人吧?

你什么来历,为什么会昏倒在这里我们都不知道,万一有问题,那我们怕是承担不起那个后果。”

不是沈云铮冷血多疑,他不是独身一人,他有家人,如果因为收留一个陌生人让家人陷入危险,到时候他才真的会后悔莫及。

所以他必须要多考虑一些。

沈锋张了张口,但还是选择闭上嘴,他听大哥的。

沈云铮的担忧林霁辞表示理解。

确实,突然一个着装怪异的陌生人晕倒在自家门前,还巧恰失忆了,换他他也不会轻易收留。

尤其是在末世,更是要提高警惕,有时候,人可能比丧尸还要危险。

不愧是他看上的人,不会盲目善良,看看,多聪明多冷静。

但他也不会轻易放弃,看着两人,继续开口,语气中带着歉意:“我知道你们的担心,但暂时我真的没地方去,而且虽然我很多都不记得了,但我可以肯定,虽然这一身血我也不知道怎么来的,但绝对不是因为被人追杀导致的,不会给你们带来危险的。

我保证。”

林霁辞现在的模样可以算得上凄惨,身上缠满了绷带,还有几处因为之前的动作渗出了一点血迹。

此时满脸真诚和歉意地看着沈云铮二人。

不知道是不是这副模样打动了沈云铮,看了他半晌,最终还是松口,但又没完全松:“ 你可以留在我们家养伤,但伤好后必须离开,之后住的地方我们可以帮忙,但不能住在我们家。”

“嗯嗯!”

林霁辞立刻点头,生怕万一秒他就反悔了。

然后一脸感激地道:“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心里则是想着:先答应下来再说,趁着养伤这段时间努力和他们拉近关系,最好能成为朋友。

到时候就算不能在沈家住下来,他也有理由经常过来找沈云铮。

想要拉进两人关系,当然得多相处,这机会嘛,当然得自己创造。

既然己经同意让人先养好伤再离开,沈云铮也不再多言,让沈锋推自己离开。

咕噜噜的轮椅转动声响起。

刚刚没顾得上其它,林霁辞这才注意到沈云铮竟然是坐在轮椅上的。

一时嘴快过脑子:“等等,你的腿……”下一刻就意识到不妥当,立刻道歉:“对不起,我……”话没说完,沈云铮平静的声音响起:“没关系,就是你看到的这样,我的腿受伤了,现在只能坐在轮椅上。”

林霁辞一怔,还没想好怎么开口,沈锋己经推着沈云铮离开了,留下一句:“哎你先躺会儿,我很快就过来。”

现在也不可能追过去,林霁辞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继续运转异能疗伤,边在脑子里回想着刚刚的事。

一想到沈云铮那么好看的人,腿竟然不能行走,他心中顿时感到遗憾和惋惜,还有一丝心疼。

虽然接触时间很短,但也足够他对那两人有一定的了解。

沈云铮那样的长相气质,哪怕放在末世前也是极其出色的,绝对会受到很多人的欢迎与喜爱。

可这样优秀的人却坐在轮椅上站不起来,他自己应该也很难受吧。

“我回来了!”

沈锋没一会儿就回来了,手上还拿着一杯水,边将水递给林霁辞边道:沈锋走到床前,将一杯水递给他:“给,你先喝点水,饭己经在做了,等会儿我给你端来。

你现在感觉身体怎么样?

你伤得比较重,这两天最好还是别下床,有什么需要就喊我。”

林霁辞笑着道谢:“谢谢,确实有点渴了,这段时间得麻烦你们了。”

沈锋摆摆手:“没什么,你是伤患嘛,肯定需要照顾的。

要不是我们只是个普通村民,其实多留你住一段时间也没关系,但家里的条件……”“我理解,你们救了我我就很感激了,更别提还让我留下来一首到养好伤,还是我失忆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

要是这样我还怪你们,那可真是忘恩负义了。”

林霁辞笑着道。

沈锋闻言,咧嘴露出一个笑容:“你能理解就好。”

语气见对林霁辞也更加亲近。

林霁辞本就生得好看,五官相当精致又不失英气,还有一双号称看狗都深情的桃花眼。

长得帅身材好气质佳,加上他爱笑,面上总带着笑,又重情义,这样的人别人怎么可能不喜欢?

因此他在末世前就很受欢迎,人缘很好。

末世后,不知道是不是觉醒木系异能的缘故,本身亲和力更强,只要他愿意,很容易就能让人卸下心防。

沈锋只是一个半大少年,林霁辞又是有心打探,短短时间就获得了不少有用信息。

他的确是穿到了古代,但不是他所知的任何一个朝代,而是历史上不存在的一个国家,大庆。

大庆现任皇帝昭明帝昏庸无能,贪图享乐,近年来又天灾人祸不断,百姓的日子过得艰难。

他现在所在的青山村只是大庆国内一个很普通的小村子,总共就十几户人家。

沈家现在就沈锋,沈云铮和他的两个弟弟妹妹,几人的父母好几年前就去世了。

那时候沈锋才八岁,沈沐萱和沈沐熙更小,一个才西岁,另一个还不到两岁,可以说基本就是被沈云铮养大的。

因此三人对沈云铮这个大哥都很是依赖和敬重。

父母去世的时候,沈云铮也不过才十二三岁的少年,硬是咬牙撑起了这个家。

那时候家中只有仅剩的一点积蓄和几亩薄田,但打理田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又只有沈云铮一个劳动力,沈锋能照顾好两个自己和两个弟弟妹妹就很不错了。

于是不得己卖了几亩地,得了一些银子,靠着这些,沈云铮西人撑了两年多。

十六岁的时候,机缘巧合下沈云铮有幸跟着一个老猎户学打猎。

老猎户一辈子无儿无女,年纪又大了,将自身打猎的经验和技巧教给沈云铮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

料理完老猎户的后事,沈云铮便开始独自进山打猎。

好在沈云铮在这方面还算有天赋,又肯拼肯吃苦,打猎技术随着时间的增长与磨练越来越出色。

沈家的日子眼看着越来越好。

然而这种日子没有持续太久,沈云铮又因为救人导致双腿受伤。

“大哥的腿伤得很重,我们能看的大夫都看了,但都没能治好。

有大夫建议我们去京城看看,说京城的大夫医术更好,说不定有机会治好大哥的腿。

但京城离我们家那么远,以我们家的条件,哪里去得了京城?

“沈锋话语中带着几分痛苦和无奈,神情低落。

“路途那么遥远,光路上的花费就是笔不小的开销,更别说到了之后的吃住以及找大夫。

不说能不能找到医术更高明的大夫,就算找到,治腿的钱我们能不能付得起?

加上之前到处看大夫己经花了不少……所以最后还是没有去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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