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让我把他的学校从重庆改去昆明。
潇潇吃不了辣,又很想去看花。
我了然。
不仅不生气,还表示:
那我帮潇潇一块改了吧?
咱们仨还在一个学校。
所有人都说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舔狗。
怕是哪天房知周要和沐潇潇结婚,我也会亲自帮他们设计请柬。
我不置可否。
只是在拿到他们两人的账号密码后,把 10 个平行志愿全改成了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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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知周的名字,曾是街坊邻里口中青梅竹马的代名词。
从小,我们就在同一个大院里追逐打闹,分享同一根冰棍,许下过无数个幼稚又真挚的诺言。其中一个,就是高中后的去处。
那座被雾气和霓虹包裹的城市,是我们从一部电影里窥见的梦想之地。
我们约定,长大后一定要考去那里,一起吃火锅,一起走过十梯,一起在嘉陵江边吹风。
那时候,我天真地以为,房知周对我的依赖,就是全世界最独特的亲密。
他懒得下楼买早饭,会隔着窗户喊我的名字。
他的作业本忘在学校,一个电话我就能冒雨给他送去。
他打球磕破了膝盖,会皱着眉只让我给他上药。
每一次,他都对我说:
我们关系好,不找你找谁?
我曾将这句话奉为圭臬,觉得这是我们之间无人能及的勋章。
他只让我帮他,这意味着在他心里,我是最特别、最值得信赖的。
我沉溺在这种被需要的错觉里,心甘情愿地为他做任何事,乐此不疲。
这种平衡,在升入高中的第二个学期被彻底打破。
沐潇潇,这个漂亮的转学生,来学校的第一天,就成了全校男生的焦点。
而房知周,毫无意外地,也成了她的俘虏。
沐潇潇也不负众望地在众多交友邀请中选中了房知周。
他青春帅气,刚好是这个年龄的女孩最喜欢的类型。
我们的队伍,从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
更准确地说,是他们两个人,和我一个影子。
从那天起,我成了他们爱情故事里最尽职尽责的背景板和后勤兵。
清晨,当他们在教室里旁若无人地分享一副耳机听歌时,我正提着三份滚烫的早餐,气喘吁吁地跑上五楼。
一份是房知周雷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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