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有那么忙吗,连回家吃个饭的时间都没有?
沉闷的房间让我有些烦躁,起身走到窗边,望着赤红的夕阳下喧闹的街景,我点燃了一根烟,思绪随着烟雾飘远。
2
元旦晚会与程梦认识后,我就开始了热烈的追求。
我从来没追求过女生,因为没遇见过真正让我心动的女生。
遇到她前,我一直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喜欢另一个人喜欢的死去活来,喜欢到忘了自己,那也太笨了。
遇到她后,我明白了,哪怕她不打扮,素颜邋里邋遢,我还是会心动。
还会在茫茫人海中第一眼认出她,为她停留。
也不是我喜欢的模样她都有,而是她的所有模样我都喜欢。
这样的感情是很笨,很不理智,但喜欢就是会让人变笨,变得不理智,最后心甘情愿的沉沦。
因为从没谈过恋爱,所以我表达感情的方式很笨拙,好在她并不讨厌我的笨拙。
我们在聊天中一点点熟悉,在见面时一点点靠近。
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就像春天遇见花开,恰逢其时,暧昧美好。
没有波折,没有拉扯,就自然而然的在一次操场散步时,我牵上了她的手,她没有拒绝。
我记得那天晚上的月亮很圆,临近放假,操场上的人不多。
北方的冬天很冷,她裹着件厚厚的羽绒服,戴着条米白色围巾,小手冰凉却没有放进兜里。
我们并肩往前走着,手时不时碰在一起,谁都没有说话。
远处烟花升起绽放,操场上有人在唱情歌,风吹乱了年轻的心。
当我终于鼓起勇气牵上她的手时,冰凉的触感让我恍然惊觉。
她等我很久了,等到手指都慢慢冻僵。
有些愧疚,又有些好笑,原来我们彼此喜欢。
我紧紧牵着她的手,将她的手揣进衣兜,像是找到宝藏的海盗,脚步变得轻快,世界开始多彩。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但最后那层隔阂已经消失了。
不需要大张旗鼓闹的全世界都知道,就那么悄悄的,窃喜着将对方藏在心里,成为独属于我们的秘密。
咔嗒~
她回来了,带着一身酒气。
桌上的饭菜早已冰凉,我也不知道在窗前站了多久。
你还没吃饭?
你怎么喝酒了?
我们看着彼此,明明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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