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后,我成了将军的朱砂痣

和离后,我成了将军的朱砂痣

作者: 极道无界

言情小说连载

《和离我成了将军的朱砂痣》是网络作者“极道无界”创作的古代言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雁门关裴文详情概述:小说《和离我成了将军的朱砂痣》的主角是裴文轩,雁门关,陈这是一本古代言情,大女主,复仇,古代小由才华横溢的“极道无界”创故事情节生动有本站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84431章更新日期为2025-07-27 22:19:17。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和离我成了将军的朱砂痣

2025-07-28 10:27:08

“沈若嫣,签了它。”新科丞相裴文轩将一纸和离书扔在我面前,墨迹未干,字字诛心。

他身后,娇俏的安宁公主正用淬了毒的目光打量着我,仿佛在看一件碍眼的旧家具。

“你商家之女,一身铜臭,言谈举止皆是算计,实非良配。如今公主垂青,

是我裴家天大的福分,你当识大体,莫要自取其辱。”我看着他俊朗却冰冷的脸,

三年的夫妻情分,在他眼中竟不如一顶乌纱。我一手扶持他从寒门学子走到一人之下,

他却嫌我手上的铜钱脏了他的锦绣前程。我拿起笔,蘸了蘸墨,平静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裴文轩松了口气,嘴角勾起一抹鄙夷:“算你识相。府里的东西你一样都别想带走,

只当是我裴家买断了你这三年的时光。”我笑了,从袖中取出一本账册,轻轻放在和离书上。

“裴大人说笑了,你的官袍,你的宅邸,你送给同僚的礼,哪一样不是我这身铜臭换来的?

这是账本,不是和离书,是你欠我的债。”1.“沈若嫣,你放肆!”裴文轩脸色瞬间铁青,

那张我曾吻过无数次的薄唇,此刻吐出的话语像淬了冰的刀子,

“你竟敢拿这些市井之物来羞辱我?我高中状元,拜为丞相,靠的是十年寒窗,是圣上赏识!

与你这商贾之妇何干?”他身后的安宁公主掩唇娇笑,声音不大,

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哎呀,文轩,何必与这种人计较。她懂什么叫圣贤书,

什么叫家国天下?她眼里只有那些发臭的铜钱罢了。”我看着这对璧人一唱一和,

心底最后一丝温情彻底冻结成冰。好,真是好一个“与我何干”。我缓缓站起身,

目光平静地扫过这间华丽的正厅。每一件摆设,每一匹锦缎,

甚至连裴文轩头上那顶价值不菲的乌纱帽,背后都有我沈家商行流水的银子。是我,

在他赴京赶考盘缠用尽时,当掉了母亲留给我唯一的遗物,换来三百两银子送到他手上。

是我,在他初入官场被同僚排挤时,动用沈家商路的关系,为他打通门路,送上厚礼,

让他能在那吃人的官场里站稳脚跟。是我,在他为了一个治水的差事焦头烂额时,

连夜调阅家中记载了数代的水文商路图,为他制定出最省钱省力的方案,

让他一举获得圣上青睐。而他,将这一切归功于自己的“才华”与“天命”。我笑了,

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裴文轩,你说的对。”我将那本账册往前推了推,

清脆的响声让他的脸色更加难看,“你的前程,确实与我无关了。这本账册,

记录的不是恩情,只是生意。我沈若嫣开门做生意,从不亏本。”我顿了顿,

一字一句道:“和离可以,但我沈家的东西,我要全部带走。不多不少,就按这账册上写的,

一共是白银三十七万两,黄金五千两,另外,这栋丞相府的地契,

是我用我母亲的嫁妆买下的,也请裴大人,三日之内,搬出去。”“你!

”裴文轩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我的手都在哆嗦,“你……你简直是疯了!

”安宁公主也收起了笑容,厉声喝道:“大胆商妇!你可知你在跟谁说话?本宫的驸马,

未来的国丈,岂容你如此羞辱!来人,把这个疯女人给我叉出去!

”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丁立刻围了上来。我冷冷地看着他们,从怀里又摸出一张纸,轻轻展开。

“这是当初我买下这块地时,在京兆府尹处备案的地契。上面白纸黑字,

写的是我沈若嫣的名字。”我将地契拍在桌上,“谁敢动我一下试试?强占民宅,

按大周律法,该当何罪,不用我教你们吧?”家丁们面面相觑,不敢上前。

裴文轩的脸已经涨成了猪肝色。他从未想过,这个一向在他面前温顺柔婉、以他为天的女人,

竟然会变得如此伶牙俐齿,如此……斤斤计较。“好,好得很!”他怒极反笑,“沈若嫣,

我今天才算看清你的真面目!你果然只配与算盘为伍!我给你!这些钱财,

我一分不少都给你!我倒要看看,离了我裴文轩,你抱着这些钱,能有什么出息!

”他以为这是对我最大的羞辱。他不知道,这恰恰是我最想听到的话。离开他裴文轩,

我能有什么出息?呵,我的出息,大到他想都不敢想。2.我带着忠心耿耿的婢女春儿,

在裴文轩和安宁公主怨毒的目光中,昂首走出了丞相府。身后,是他们咬牙切齿的咒骂,

和下人们窃窃私语的嘲笑。“听说了吗?夫人被休了,还跟相爷算得那么清,

真是个认钱不认人的。”“商女就是商女,上不得台面。”春儿气得眼圈都红了,

小声为我抱不平:“小姐,他们怎么能这么说你!这些年要不是你……”“春儿,

”我打断她,语气平静,“狗咬了你一口,难道你还要咬回去吗?我们走,去我们自己的家。

”我们在京郊有一处极为隐蔽的别院,这是我用自己私房钱置办的产业,连裴文轩都不知道。

院子不大,却很清雅。推开门,没有了丞相府的压抑和虚伪,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感觉连空气都是自由的。当晚,我遣走了大部分下人,只留下春儿和几个绝对可靠的家仆。

在书房的密室里,我亲手打开了一个尘封多年的紫檀木箱。箱子一开,

一股淡淡的铁锈和皮革的味道扑面而来。里面没有金银珠宝,没有绫罗绸缎,

只有一套暗红色的软甲,一杆盘龙亮银枪,和一枚刻着“沈”字的虎头兵符。这,

才是我沈家真正的传家宝。我爹,是曾经镇守北境、令胡人闻风丧胆的定北侯沈策。

十三年前,北境大战,我爹率三万沈家军,力抗十万敌军,血战七日七夜,最终寡不敌众,

全军覆没。朝廷派去的援军,却因为某些人的私心,迟迟未到。战后,我爹被追封为忠勇公,

可沈家男丁尽殁,只留下我和体弱多病的母亲。那些曾经受过我爹恩惠的同僚,

对我家避之不及。为了保住我和母亲的性命,也为了保住沈家最后的血脉,

母亲带着我隐姓匿名,远走江南,对外只称是商贾之家。她教我珠算,教我经商,

是希望我能忘掉仇恨,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生。可我怎么能忘?我每晚闭上眼,

都是我爹浑身是血的样子,是他临终前托人带回来的那句遗言:“嫣儿,若为男子,

当为父报仇,守我大周疆土;若为女子,便嫁一良人,安稳度日,勿念家仇。”我虽为女子,

却不输男儿。我拿起那杆亮银枪,入手冰凉沉重。这是我从五岁起就开始练的兵器,

一招一式,都刻在骨子里。“小姐……”春儿看着我,眼中满是担忧。我擦拭着枪尖,

目光坚定:“春儿,过去那个一心只为相夫教子的沈若嫣,在走出丞相府的那一刻,

就已经死了。”“从今天起,我只是沈策的女儿。”“爹,你说女儿嫁一良人,

便可安稳度日。可女儿嫁了,他却嫌我出身,弃我如敝履。”“女儿想明白了,这世上,

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手里的枪。”我换上箱中的软甲,

束起长发,镜中的女子,眉眼间褪去了温婉,只剩下凌厉的锋芒。“春儿,备马。”“小姐,

我们去哪儿?”我望着北方,那里是黄沙漫天、战鼓不休的边境。“去雁门关,

去我爹战斗过的地方。”“去把属于我们沈家的荣耀,重新拿回来!”3.去雁门关的路,

远比我想象的要艰难。我们刚出京城不久,就发现身后有几条尾巴。我心中冷笑,裴文轩,

做得真够绝的。拿了我的钱,还想斩草除根?我没有走官道,而是带着春儿和几个护卫,

钻进了崎岖的山路。这正中我下怀。在山林里,那些京城来的杀手就像是没头的苍蝇,而我,

却像是回了家的鱼。从小跟着父亲在山里打猎布陷阱的本事,终于派上了用场。

一个简单的绊马索,一个伪装的捕兽夹,就让他们人仰马翻。解决掉最后一个杀手时,

我用他的刀挑开了他的蒙面巾,是一张陌生的脸。“谁派你们来的?”我冷声问。

那人自知活不成,啐了一口血沫,狞笑道:“到了黄泉,再去问阎王爷吧!”我没再多问,

一剑封喉。春儿吓得小脸煞白,我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从决定走上这条路开始,

我的心就已经淬炼得比钢铁还硬。一路向北,风越来越冷,景致也越来越荒凉。

我们身上的银两在路上用得差不多了,不得不停在一个叫“朔方”的边陲小镇。

这里是通往雁门关的最后一个补给点,镇上鱼龙混杂,有往来的客商,有退伍的老兵,

更多的是些亡命之徒。我们在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住下。刚坐下准备吃饭,

就听到邻桌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在大声吹牛。“听说了吗?北边的蛮子又不老实了,

前天又劫了咱们一个商队。”“嗨,这算什么新鲜事。雁门关的守军,就是一群怂包!

朝廷拨下来的军饷,层层克扣,到了士兵手里,连买双新草鞋都不够。这仗,怎么打?

”“就是!要我说,还不如当年沈老将军在的时候。那时候,谁敢在咱们大周地界上撒野?

”听到“沈老将军”四个字,我的心猛地一跳。我端起酒碗,走了过去,

对着那几个汉子一抱拳,学着江湖人的语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粗犷一些:“几位大哥,

小弟沈玉,初来乍到,听几位大哥谈论边关战事,心生向往。可否请几位大哥喝一杯,

跟小弟多讲讲?”我如今一身男装,面容清秀,看起来就像个涉世未深的富家公子。

那几个汉子见我出手大方,态度又谦逊,便也没多想。其中一个络腮胡大笑道:“好说好说!

小兄弟请坐!”酒过三巡,话匣子就打开了。我这才知道,如今的雁门关,

早已经不是我爹在时的样子了。主将贪生怕死,副将溜须拍马,军纪涣散,士气低落。

朝廷拨下来的粮草军械,十成里有七成都被他们中饱私囊了。“朝廷就不管吗?

”我皱眉问道。络腮胡冷笑一声:“管?怎么管?如今朝堂上,是新上任的裴丞相说了算。

那位裴相爷,是文官出身,懂什么行军打仗?他只会在奏折上写些花团锦簇的文章,

说什么‘北境安稳,国泰民安’!他娘的,他是没看到这里的百姓是怎么被蛮子欺负的!

”听到“裴丞相”三个字,我端着酒碗的手,不易察觉地紧了紧。裴文轩,又是你。

你坐在京城温暖的书房里,享受着万民敬仰,可曾想过,在你所谓的“安稳”背后,

是无数将士的鲜血和百姓的眼泪?我的心,一寸寸冷了下去。我突然明白,我来这里,

不仅仅是为了报家仇。更是为了这北境千千万万的百姓,为了守住我爹用命换来的这片土地。

4.第二天,我辞别了那几个豪爽的汉子,带着春儿和护卫,直奔雁门关。雁门关,

天下九塞之首。远远望去,关隘雄踞于山峦之间,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猛虎。城墙上,

“雁门关”三个大字历经风霜,依旧铁画银钩,气势磅礴。这,

就是我爹守护了一辈子的地方。我翻身下马,走上前,用手轻轻抚摸着冰冷的城墙。

指尖传来的触感,仿佛能感受到当年金戈铁马的悲壮。“爹,我回来了。”我在心里默念。

到了关下,我们被守城的士兵拦住了。“什么人!来此何干?”我从怀中掏出那枚虎头兵符,

沉声道:“定北侯沈策旧部,沈玉,前来投军!”那士兵看到兵符,先是一愣,

随即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上下打量着我:“沈策?没听说过。小子,看你细皮嫩-肉的,

是哪家跑出来玩的公子哥吧?这里是军营,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快走快走!”我心中一沉。

这才十三年,雁门关的守军,竟然已经不认得定北侯的兵符了?我压下心头的怒火,

冷冷道:“我要见你们陈副将。”陈副将,陈伯,是我爹当年的亲卫队长,

也是我此行唯一能指望的人。那士兵见我直呼副将名讳,有些犹豫,

但还是不肯放行:“陈副将岂是你想见就能见的?没有手令,一概不准入关!

”正在僵持不下时,一个尖细的声音从城楼上传来:“吵什么吵?惊扰了李将军的雅兴,

你们担待得起吗?”我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穿校尉服饰、贼眉鼠眼的瘦高个正探出头来。

守城士兵立刻点头哈腰:“王校尉,这小子非要闯关,

还说要见陈副手……”那王校尉瞥了我一眼,当看到我身后的春儿时,眼睛顿时一亮,

闪过一丝淫邪的光。“哟,还带着个小美人。小子,你想投军?”他慢悠悠地走下城楼,

围着我转了一圈,目光充满了挑剔和轻蔑,“看你这身板,能拉得开弓,还是能提得动刀啊?

”我冷眼看着他,没有说话。“这样吧,”他嘿嘿一笑,指了指春儿,

“把你身边这个小丫头留下,陪本校尉喝几杯。要是伺候得本校尉高兴了,我就发发慈悲,

让你进去当个伙夫。”“你!”春儿气得满脸通红。我身后的护卫也按住了刀柄,怒目而视。

我却拦住了他们。我看着王校尉,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你要我这个丫鬟?

”“没错!”王校尉以为我怕了,更加得意,“怎么样?考虑考虑?”“可以。

”我点了点头。王校尉一愣,显然没想到我答应得这么干脆。他大喜过望:“算你小子识相!

”说着,他就要伸手去拉春儿。就在他的手即将碰到春儿的瞬间,我动了。

我的动作快如闪电,后发先至,一把扣住了他的手腕。“咔嚓!”一声清脆的骨裂声响起,

伴随着王校尉杀猪般的惨叫。“啊——!我的手!我的手!”我面无表情地松开他,

仿佛只是捏碎了一块豆腐。“我的丫鬟,你也配碰?”周围的士兵全都惊呆了,

他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弱的少年,一出手竟然如此狠辣。我捡起地上的兵符,

目光扫过在场的所有人,声音不大,却带着千钧之力:“我再说一遍,定北侯沈策旧部,

沈玉,前来投军。”“谁再敢拦我,这就是下场!”“去告诉陈副将,就说故人之子来访。

他若不来,我便拆了这雁门关的大门,自己走进去!”我的声音在雄关下回荡,

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那些士兵看着我,眼神里第一次露出了畏惧。5.很快,

一个须发半白、身形魁梧的老将军在亲兵的簇拥下,急匆匆地从关内走了出来。

他看到我手中的虎头兵符,再看看我的眉眼,浑身一震,眼眶瞬间就红了。

“你……你是……”他声音颤抖,不敢置信。我对着他,深深地行了一个军礼:“陈伯,

侄儿沈玉,来晚了。”“好!好孩子!像!真像你爹!”陈伯快步走上前,一把扶住我,

激动得老泪纵横。他看了一眼地上哀嚎的王校尉,眉头一皱,

对身后的亲兵喝道:“把他给我绑了!军中调戏民女,按律当斩!”那王校尉吓得屁滚尿流,

连声求饶,却被亲兵死死堵住嘴拖了下去。陈伯拉着我的手,上下打量着,

又是心疼又是欣慰:“好孩子,这些年,苦了你了!”我摇了摇头:“陈伯,

过去的事不提也罢。我这次来,就是想留在军中,为国效力。”陈伯叹了口气,

将我引入关内。“孩子,你有这份心是好的。只是如今的雁门关……唉!

”他将我带到他的营帐,屏退了左右。“如今的主将李广利,是靠着裙带关系上位的,

贪财好色,胆小如鼠。他把持着军中大权,我这个副将,早被他架空了。”陈伯一脸愁容,

“军中将士,有能力的被打压,溜须拍马的反而步步高升。就像刚才那个王校尉,

就是李广利的小舅子。你今天打了他,怕是把李广利也给得罪了。”我淡淡道:“我来这里,

不是为了升官发财的。我只想上阵杀敌。”陈伯看着我坚定的眼神,

仿佛看到了当年我爹的影子。他一咬牙,道:“好!不愧是沈大哥的儿子!你放心,

只要有我陈峰在一天,就没人能动你!我先把你安排进我的亲兵营,当个百夫长。

只是委屈你了。”以我的身份,本该有更高的职位。但我知道,在军中,

一切都要靠军功说话。“不委屈。”我说道,“陈伯,我想尽快熟悉军中事务,

还请您多加指点。”就这样,我化名“沈玉”,成了雁门关一名普通的百夫长。

为了不暴露女儿身,我行事格外小心。每天和士兵们同吃同住同训练,从不单独沐浴。

我的皮肤本就白皙,身形也比一般男子纤细,为了掩人耳目,我特意找了些锅底灰抹在脸上,

让自己看起来黑一些、糙一些。一开始,营里的士兵看我年纪小,又是个“关系户”,

对我颇有微词。直到第一次操练。校场上,李广利那个草包将军要求我们练习箭术,

靶子设在百步之外。一群老兵油子射了半天,最好的也不过是射中靶心边缘。轮到我时,

所有人都用看好戏的眼神看着我。我不发一言,从箭筒中抽出三支箭,弯弓搭箭,

一口气连射而出。“嗖!嗖!嗖!”三声破空,三支箭成品字形,稳稳地钉在了靶心正中央!

全场一片死寂。所有人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从那天起,

再也没有人敢小瞧我这个“小白脸”百夫长了。我用实力,赢得了最初的尊重。

6.在军营的日子,简单而枯燥。每天除了训练,就是巡逻。

李广利似乎已经忘了王校尉那件事,没来找我的麻烦。但我知道,他只是在等一个机会。

机会很快就来了。半个月后,一小股大约三百人的蛮族骑兵,骚扰了边境的一个村庄,

抢走了粮食和牛羊。按理说,这种小规模的骚扰,派一队斥候骑兵去驱逐就行了。

可李广利却在军事会议上,当着所有将领的面,点名让我去。“沈百夫长年轻有为,

箭术超群,想必领兵打仗也是一把好手。”他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本将军就给你五百步兵,

命你三日之内,将那股蛮子赶出边境,夺回被抢的物资。你,敢不敢接这个军令?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谁都知道,这是个圈套。用五百步兵去追击三百骑兵,

还是在开阔的草原上,这跟送死没什么区别。骑兵的机动性远胜步兵,打得过就打,

打不过就跑,能活活把步兵拖死。陈伯立刻站出来反对:“将军,不可!

这无异于让沈百夫长去送死!”李广利冷哼一声:“陈副将,这你就不懂了。慈不掌兵!

就是要给年轻人一些压力,他们才能成长嘛。怎么,沈百夫长,你是不敢,还是怕了?

”这是赤裸裸的激将法。我若是不接,就是怯战,他正好可以治我的罪。我若是接了,

正中他的下怀。我抬起头,迎上他挑衅的目光,朗声道:“末将,领命!”陈伯急得直跺脚,

会议结束后,他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糊涂啊你!你怎么能答应他?我这就去找他理论!

”“陈伯,不必了。”我拦住他,眼神里闪烁着自信的光芒,“他想看我死,

我偏要活着回来,还要赢得漂漂亮亮。

”“可是……五百步兵对三百骑兵……”我微微一笑:“兵不在多,在精。将在谋,

而不在勇。您忘了,我爹教我的,可不只是枪法。”看着我胸有成竹的样子,陈伯将信将疑,

但最终还是选择相信我。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塞给我一张羊皮地图。

“这是北境草原的堪舆图,是我这些年亲手绘制的,比军中的要详细得多。

上面标记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山谷和水源,或许能帮到你。”我接过地图,

郑重地向他行了一礼:“多谢陈伯!”第二天一早,我带着五百名步兵,出发了。这五百人,

都是李广利故意挑出来的“老弱病残”,一个个垂头丧气,毫无战意。我知道,

光靠说教是没用的。我没有直接带他们去追击蛮子,而是领着他们,走进了旁边的一片戈壁。

“沈百夫长,我们来这里干什么?蛮子是往北边跑了!”一个老兵忍不住问道。

我指着远处一片看似平坦的沙地,说道:“去,把那片地挖开。”士兵们虽然不解,

但还是执行了命令。挖了不到半个时辰,奇迹发生了。沙地下面,竟然渗出了清澈的泉水!

士兵们欢呼起来。在这干旱的戈壁,水比金子还珍贵。我淡淡道:“这是我爹教我的,

看地脉,寻水源。跟着我,饿不着,也渴不着。”这一手,立刻让士兵们对我刮目相看。

士气,也肉眼可见地提升了一些。接着,我并没有急着行军,而是让他们就地取材,

制作大量的“拒马枪”和“绊马索”。“百夫长,做这些有什么用?我们又追不上那些蛮子。

”“谁说我们要去追他们了?”我看着地图,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我们要让他们,

自己送上门来。”7.我研究过陈伯给我的地图,

也结合了从沈家商行往来信件中得到的信息。我知道,那股蛮族骑兵,虽然只有三百人,

但领头的却是个狡猾的家伙,名叫“哈丹”。他们抢了东西后,不会直接返回王庭,

而是会绕道一个叫“月牙泉”的地方,那里是他们约定好的一个临时据点。

而从我们这里去月牙泉,有一条必经之路——黑风峡。黑风峡,两山夹一谷,地势险要,

易守难攻。我的计划很简单:守株待兔。我带领部队,抄近路,日夜兼程,

抢在哈丹的部队之前,赶到了黑风峡。然后,我让士兵们在峡谷入口处,布置了大量的陷阱。

伪装的陷坑,锋利的拒马枪,还有用牛筋做成的绊马索,层层叠叠,形成了一个死亡地带。

五百步兵,分成了三队。两百弓箭手,埋伏在峡谷两侧的山坡上。两百长枪兵,

在陷阱区域的后方,结成方阵,严阵以待。剩下的一百人,由我亲自带领,作为诱饵。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猎物上钩。第三天傍晚,夕阳西下,远方的地平线上,扬起了一片烟尘。

来了!我深吸一口气,戴上了一张从朔方镇买来的,绘着青面獠牙的修罗面具。从今天起,

我不再是沈玉,我是“玉面修罗”。我需要一个响亮的名号,一个能让敌人闻风丧胆的代号。

“兄弟们!”我回头看着身边这一百名士兵,他们脸上写满了紧张,“怕吗?”没人说话。

我朗声道:“怕,是正常的!我也怕!但是,我们身后,就是雁门关,就是我们的家!

我们退一步,蛮子就会进一步!我们今天要是放跑了他们,明天,他们就敢去屠我们的村子,

抢我们的女人!”“我们是步兵,跑不过他们的马!但在这里,在这黑风峡,

他们就是插翅也难飞!”“听我号令!此战,有进无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我的声音不大,却极具煽动性。士兵们的眼中,燃起了熊熊的战意。蛮族的骑兵越来越近,

他们果然毫无防备,大摇大摆地就往峡谷里走。当他们的前锋踏入陷阱区域的那一刻,

我举起了手中的长枪。“放!”一声令下,山坡上,箭如雨下!猝不及不及防的蛮族骑兵,

瞬间人仰马翻,惨叫声响彻山谷。“有埋伏!”哈丹又惊又怒,立刻下令,“冲过去!

冲出这个鬼地方!”他们开始加速,试图冲破我们的防线。但他们脚下,

是我精心为他们准备的死亡盛宴。战马踩中陷坑,当场折断了腿。

骑手被锋利的拒马枪穿透了身体。密密麻麻的绊马索,让他们乱成一团,互相冲撞。“结阵!

长枪!”我再次下令。后方的长枪兵,迈着整齐的步伐,举着寒光闪闪的长枪,

如同一堵移动的钢铁城墙,迎了上去。“杀!”我一马当先,戴着修罗面具,手持亮银枪,

如同一道白色的闪电,冲入了敌阵。我的枪法,是我爹亲传的“沈家枪”,大开大合,

一往无前。枪出如龙,每一招都直取要害。一个蛮族百夫长挥舞着弯刀向我砍来,

我手腕一抖,枪尖划出一道诡异的弧线,直接洞穿了他的喉咙。鲜血,溅满了我的面具,

让那青面獠牙的图案,显得更加狰狞可怖。“是魔鬼!是魔鬼!”蛮族士兵们看着我,

吓得魂飞魄散。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敌人。主帅被杀,阵型大乱,

再加上两侧弓箭手的不断射击,三百蛮族骑兵,很快就溃不成军,开始四散奔逃。

“穷寇莫追!”我及时下令,收拢了部队。这一战,我们以伤亡不到三十人的代价,

歼敌近两百,俘虏了哈丹在内的五十多人,夺回了所有被抢的物资。一场堪称完美的伏击战。

当我带着俘虏和战利品,回到雁门关时,整个关隘都轰动了。

所有人都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李广利得到消息,从营帐里冲出来,

看到那些垂头丧气的俘虏和堆积如山的物资,脸上的表情比吃了屎还难看。他想看我死,

我却给了他一个天大的“惊喜”。我走到他面前,摘下面具,露出一张沾满血污和灰尘的脸,

对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将军,幸不辱命!”8.那一刻,我在李广利的眼中,

看到了震惊、嫉妒,和一丝深深的恐惧。这一战,让我“玉面修罗”的名号,

在雁门关彻底打响了。士兵们看我的眼神,从怀疑变成了敬畏和崇拜。

他们开始真心实意地叫我一声“沈将军”。陈伯更是激动得合不拢嘴,拉着我的手,

一遍遍地说:“像!太像了!你有你爹当年的风范!”李广利虽然恨得牙痒痒,

但众目睽睽之下,我立下如此大功,他不但不能罚我,还必须得赏我。

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把我提拔为校尉,统领一千人马。我没有得意忘形,我知道,这只是开始。

接下来的半年里,我带着我的部队,主动出击,大小打了十几仗,无一败绩。

我从不与蛮族硬碰硬,而是利用我对地形的熟悉和商业思维中的“成本效益”分析,

屡出奇招。断他们的粮道,烧他们的草场,夜袭他们的小部落,让他们疲于奔命,不得安宁。

我的“玉面修罗”之名,不仅在雁门关,甚至在蛮族部落中,也流传开来。

他们把我描述成一个青面獠牙、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小孩子夜里啼哭,

只要大人说一句“玉面修罗来了”,立刻就会止住哭声。我的声望越来越高,

李广利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他开始处处给我使绊子。我申请新的兵器,

他以“府库空虚”为由驳回。我上报作战计划,他以“太过冒险”为由搁置。

甚至克扣我手下士兵的粮饷,企图动摇我的军心。

但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只懂相夫教子的沈若嫣了。你不给我兵器?我自己想办法。

我让手下人收集战场上损坏的兵器,重新熔炼锻造。我还利用我的人脉,

联系了朔方镇的黑市商人,用缴获的牛羊战马,换来了一批精良的铠甲和弓弩。

你不批我的计划?我自己干。我带着我的亲兵,打着“操练”的名义出关,

等我带着战利品回来,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你又能奈我何?你克扣我的粮饷?没关系。

我带领士兵开垦荒地,自己种粮。我还组织他们去戈壁滩打猎,改善伙食。

我甚至把我从裴文轩那里“拿”回来的银子,拿出一部分,作为奖金发给立功的士兵。

一来二去,我手下的“修罗营”,成了整个雁门关装备最好、吃得最饱、士气最高的部队。

他们对我死心塌地,只认我这个“玉面修罗”,不认他那个主将李广利。

李广利彻底被我架空了。他气急败坏,却又抓不到我任何把柄。而我,也在这个过程中,

真正成长为了一名合格的将领。我不再仅仅依靠我爹留下的知识,而是学会了如何带兵,

如何攻心,如何在这残酷的战场上,为自己和手下的兄弟们,杀出一条血路。

9.日子在紧张的对峙和摩擦中一天天过去。这天,我正在营帐中研究地图,

春儿急匆匆地跑了进来。“小姐!不,将军!京城来消息了!”我心中一动,抬起头来。

春儿递给我一封信,是我安插在京城的沈家旧仆寄来的。信上的内容,让我久久无言。

裴文轩,和安宁公主成婚之后,圣眷正浓。他利用驸马的身份,在朝中大肆培植自己的势力,

打压异己。他上奏提出“以文治武”的方略,主张削减边军的开支,

将更多的钱粮用于京城的建设和皇家的享乐。奏折上,他还大言不惭地写道:“北境蛮夷,

乃疥癣之疾,不足为虑。我大周如今国泰民安,理应与民休息,偃武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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