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于2025年3月9日已就该快递异常情况向贵局投诉,
但在后续与韵达快递的沟通中,问题不但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反而愈发严重,
给我带来极大困扰和损失。一、前期投诉内容及时间线2025年3月4日,
我的快递在南昌揽收,经过多地转运后,
3月9日16:12:25物流信息却显示“已签收”,签收人为“他人代收”,
可我实际上并未收到该快递。这种虚假签收情况并非首次,
涉事快递员李某此前就有类似行为,甚至还曾因其他问题与公安部门产生纠葛,
我手中留存着相关报警回执 。更为离谱的是,
同地址的其他用户的韵达快递包裹都能按时派送,而我的包裹却长时间延误。
在物流显示派送中,快递员也从未联系过我,就擅自标注他人代收 ,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
发现问题后,我于3月9日立即联系韵达客服07523031677。然而,
工号为787461001的客服仅用标准化话术敷衍我,声称上报站点核实,
却始终不告知我处理时效,还拒绝提供内网处理截图。
我对韵达客服处理问题的诚意和其内部操作的规范性深感怀疑,
当天下午便向贵局投诉了上述情况。
二、投诉后与韵达客服的沟通情况1. 3月11日通话:3月11日上午10:02,
韵达派件网点号码07523031677致电我,通话时长仅39秒。
对方只是简单表示若找不到快递就进行理赔,既未提及具体的理赔标准、处理流程,
也未对虚假签收和快递延误问题作出实质性解释。
2. 3月12日9:38通话:3月12日上午9:38,该号码再次来电,
通话4分36秒。沟通中我明确指出此前投诉工单已详细阐述诉求,
可客服仍反复询问物品价值。
对于我提出的200元赔偿诉求包含因处理此事所耗费的时间及费用,
客服坚称只能按照运费的3倍赔偿,双方差距巨大。
我要求涉事快递员李某、相关客服以及韵达负责人前往贵局进行当面调解,
客服却只是提出将问题转至总部协商处理,没有给出实质性解决方案。
3. 3月12日9:49通话:基于9:38通话的不满意结果,
我于当天上午9:49主动致电07523031677。客服先是自称来自上海总部,
后被我发现实际为淡水服务部。而且,客服多次索要运单号,却频繁听错号码,
导致信息传达严重不畅,对我提出的各项问题,始终未能给出有效回应和解决方案。
4. 3月12日15:41通话:3月12日下午3:41,
韵达总部客服工号30046致电我。他们表示总部已介入处理,有新结果会再通知,
但对于我的200元赔偿诉求和提供内网处理截图的要求,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我再次强调未经我同意的虚假签收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
而韵达客服此前处理问题时未告知处理时效、拒绝提供内网处理截图,
违背了《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获得合理赔偿的权利。
客服只是承认是网点问题,称会对网点处分,却没有实质性解决问题。
5. 3月12日15:52通话:紧接着,3月12日下午3:52,
韵达总部客服工号33341再次致电我。我重申了已向贵局投诉,
若韵达不接受200元赔偿要求,请贵局组织涉事人员当面调解。同时,
韵达快递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但客服只是表示会再联系,没有提出任何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三、新情况说明在上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
我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11:10收到韵达快递发送的短信,
内容为“尊敬的客户您好,
您反映的运单号4281529838736***服务流程已完结,
诚邀您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价:满意,请回复***Y;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回复***N”。
然而,实际上我的合理诉求,包括经济赔偿、当面调解以及信息透明化等要求均未得到满足,
韵达快递在未与我达成任何有效解决方案的前提下,就擅自宣称服务流程完结,
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我的敷衍,更是对正常投诉处理流程的漠视。我满心郁闷,
问题还没解决呢,3月13日上午11:10,我收到韵达短信,说服务流程已完结,
让我评价。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们就擅自宣称完结,这不是敷衍是什么?
在这些问题都还没有得到任何解决的情况下,3月13日上午11:10,
我收到韵达快递发来的短信,内容是“尊敬的客户您好,
您反映的运单号4281529838736***服务流程已完结,
诚邀您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价:满意,请回复***Y;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回复***N”。
我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肺都要气炸了。信息更是一点都不透明,
他们居然就敢擅自宣称服务流程已经完结,
这简直就是对我的公然敷衍、对我的合法权益的肆意践踏,对正常投诉处理流程的极大漠视,
完全不把消费者当回事。在收到那条让我评价处理结果的短信后,日子变得格外安静,
安静得有些诡异。本以为韵达会像他们承诺的那样“再联系”,可每一天过去,
手机都没有响起过那个熟悉的号码。在3月12日下午3:52,
韵达总部客服工号33341打来的这一通电话,信誓旦旦地向我表示会再反馈处理。
可没想到第二天,也就是3月13日上午11:10,我就等来了让我评价的短信。
客服说这句话,一方面是为了营造积极负责、重视客户诉求的企业形象,
给我一种问题正在被妥善处理的错觉,维护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基本声誉。
但从法规层面审视,这种行为违规明显。依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
企业需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如实告知处理进程,可客服承诺再反馈处理却毫无实际行动,
还在问题未解决时发送评价短信,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同时,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获得真实信息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韵达客服的虚假承诺干扰我正常判断,破坏公平交易环境,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这次韵达快递的行为,桩桩件件都违规。快递服务上,虚假签收、区别对待包裹派送,
违反《快递暂行条例》,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客服处理时,
不告知时效、拒绝提供截图,违背《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消费者权益方面,
客服敷衍、赔偿不合理,还擅自完结服务流程,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日子一天天过去,
我满心期待着事情能有个妥善的解决。然而,韵达方面却似乎没有丝毫要认真对待的意思。
我开始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就好像自己掉进了一个无尽的黑洞,
无论怎么挣扎都找不到出口。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愤怒,
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知名的快递公司会如此对待自己的客户。
难道消费者的权益在他们眼中就如此微不足道吗?随着时间的推移,
我对韵达的不满也越来越强烈。我开始在各种社交平台上发布自己的遭遇经历,
让我没想到的是,原来,也有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他们纷纷在各种社交平台上发布自己的遭遇经历,讲述自己和韵达之间的不愉快遭遇经历。
有的人说自己的快递被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