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救了被追杀的摄政王小说

我救了被追杀的摄政王小说

作者: 喜欢独秀的叶娇美

言情小说连载

《我救了被追杀的摄政王小说》中的人物傅慎行傅谨言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言情小“喜欢独秀的叶娇美”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我救了被追杀的摄政王小说》内容概括:捡到他的时他像条被丢弃的死暴雨冲刷着深巷的污他那身昂贵西装上的混着泥在我那个廉价出租屋昏黄的灯光呈现出一种比我一个月房租还贵的暗红我叫苏一个靠画点不温不火的插画勉强糊口的透明人生信条是“麻烦绕着走”。但那天晚麻烦长了直接撞进了我怀我只是出门买个泡回来时就在巷子口被他绊了一他浑身滚嘴里含糊不清地念着一串地额头上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还在往外...

2025-10-12 09:55:57

捡到他的时候,他像条被丢弃的死狗。

暴雨冲刷着深巷的污秽,他那身昂贵西装上的血,混着泥水,在我那个廉价出租屋昏黄的灯光下,呈现出一种比我一个月房租还贵的暗红色。我叫苏冉,一个靠画点不温不火的插画勉强糊口的透明人,人生信条是“麻烦绕着走”。

但那天晚上,麻烦长了腿,直接撞进了我怀里。

我只是出门买个泡面,回来时就在巷子口被他绊了一跤。他浑身滚烫,嘴里含糊不清地念着一串地址,额头上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我吓得差点把泡面扔了,掏出手机想打120,手却被他死死抓住。

“别……别叫救护车……”他的声音嘶哑得像破风箱,每个字都带着血腥味,“带我……去你说的地方……”

他念的那串地址,就是我家的。我发誓,我这辈子都没见过他。可他的眼神,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充满了濒死的偏执。我的理智在尖叫着快跑,但我的腿,却不听使唤地把他架了起来。

他很高,身体的重量几乎把我压垮。我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才把他拖回我那个不到三十平的开间。把他扔在沙发上时,我累得像跑了场马拉松。

我翻出医药箱,用酒精棉球小心翼翼地擦拭他的伤口。离近了看,才发现这张被血污覆盖的脸,轮廓深邃得像雕塑,即使在昏迷中,眉宇间也拧着一股不容侵犯的戾气。这绝不是一个普通人。

我给他处理好伤口,又找了件我爸的旧T恤给他换上。做完这一切,我瘫坐在地毯上,看着沙发上这个来路不明的“大麻烦”,心脏还在狂跳。我救了一个人,一个可能下一秒就会引来追杀的危险人物。

我图什么?图他长得帅?还是图他这身西装当掉的钱够我吃一年泡面?

一夜无眠。第二天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来时,他醒了。

他坐起身,环顾着我这间堆满画稿、颜料的小屋,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鄙夷。“这是哪?”

“我家。”我端着一杯热水,小心翼翼地递过去。

他没接,只是用那双漆黑的眼睛审视着我,目光锐利得像X光,要把我从里到外看个通透。“你救了我?”

“……嗯。”

“想要什么?”他语气平淡,却带着一种天经地义的傲慢,“钱?房子?说个数。”

我愣住了,随即有点生气。我承认我穷,但这不代表我的善心是可以明码标价的。我把水杯重重放在茶几上,“我什么都不要,等你伤好了,赶紧走。”

他似乎没料到我会是这个反应,挑了挑眉。他靠在沙发上,沉默了片刻,然后用一种宣布圣旨般的口吻,说出了一句让我以为他脑子也被打坏了的话。

“我叫傅谨言。为了报答你,我决定,把我的毕生所学传授给你。”

我呆呆地看着他。

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比不笑还冷的笑容。

“从今天起,我教你写代码。”

我以为傅谨言在开玩笑,或者,他那颗被开了瓢的脑袋,还没从昨晚的冲击中恢复过来。

“写代码?”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满屋子的画稿,“大哥,你看我像个懂二进制的吗?我是个画画的,连电脑开关机都比别人慢半拍。”

“那不重要。”他的语气不容置喙,仿佛在说一件“今天天气不错”的小事,“重要的是,我需要一把枪。而你,就是那块最合适的璞玉。”

我确定了,这人不仅脑子坏了,还是个中二病晚期。

“我不需要枪,也不想当什么璞玉,”我开始不耐烦地收拾东西,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暗示他该滚蛋了,“你要是实在想报答我,就给我一笔钱,然后从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钱是最廉价的报答。”他站起身,走到我的书桌前,拿起我那台用了五年的、开机需要一分半钟的笔记本电脑。他单手掀开屏幕,另一只手在键盘上敲击了几下,一连串我看不懂的字符在屏幕上飞速闪过。

“你想黑进我对手的公司,替我报仇吗?”他转过头,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疯狂的、灼热的光,“你救了我,就等于选择站了队。他们找不到我,就会来找你。你以为你现在退出,还来得及吗?”

一股寒意从我背脊升起。我这才意识到,我救的,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巨大的、会移动的灾难源。

“我可以报警。”我的声音有些发颤。

“可以。”他点了点头,脸上毫无惧色,“然后警察会把你作为唯一的目击证人保护起来,直到那些想让我死的人,用尽一切办法让你永远闭嘴。或者,你也可以选择另一条路。”

他指了指屏幕上那个闪烁的光标。

“跟我学,变成一个他们无法企及、无法伤害的存在。然后,把他们加诸在我身上的一切,百倍奉还。”

他的话,像魔鬼的低语,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和不容拒绝的胁迫。我看着他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选择。从我把他拖进这个屋子的那一刻起,我那平静安稳的生活,就已经被彻底碾碎了。

“我……我学不会的……”我做了最后的挣扎。

“你会的。”他关上电脑,语气冰冷而笃定,“因为你没有退路。”

就这样,我这个连Ctrl+C和Ctrl+V都偶尔会搞混的艺术生,被迫开始了我的“代码门徒”生涯。

傅谨言是个彻头彻尾的暴君。他所谓的“教”,就是扔给我一本砖头一样厚的《Java从入门到放弃》,然后给我二十四个小时,让我看完前三章。

“我不要求你完全看懂,”他坐在我的沙发上,用我的电脑处理着我看不懂的业务,头也不抬地说,“我只需要你把那些关键词,那些语法结构,像钉子一样,全部钉进你的脑子里。”

那二十四个小时,是我人生的至暗时刻。那些抽象的类、对象、继承、多态,在我眼里,比克苏鲁神话还要诡异和不可名状。我看得头昏脑涨,眼冒金星,感觉每一个字母都在我眼前跳着嘲讽的舞蹈。

我无数次想把书扔了,告诉他老娘不干了。但一想到他那双冰冷的眼睛,和那句“你没有退路”,我就只能含着泪,把那些天书一样的概念,一遍遍地往脑子里塞。

二十四小时后,他合上电脑,走到我面前。

“背一下,什么是封装?”

我张了张嘴,脑子里一片空白,最后只挤出几个词:“就是……把东西……包起来?”

他沉默地看了我三秒钟。

然后,他拿起桌上那杯我刚倒的、还冒着热气的水,毫不犹豫地,从我的头顶,浇了下去。

滚烫的热水瞬间浸透我的头发,顺着脸颊流下,那灼热的感触,比羞辱更让我感到刺痛和清醒。

“不对。”他把空杯子放回桌上,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封装,是指将对象的属性和实现细节隐藏起来,只对外提供公共的访问方式。给你一个小时,把这个概念,连同它的三个好处,给我刻在骨头上。做不到,就用开水。”

那一刻,我看着眼前这个面无表情的男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而且,他正在逼我学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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