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失魂日落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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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云初次见到琳达,是在梦碎啤酒馆。

废土纪元224年。

那是新的战争爆发之前的宁静时光。

219年,随着第三次凯米拉战争的谢幕,加兰德洛大陆终于获得了一段短暂的和平。

而作为人类战争英雄中的一员,曾经为了保卫家国抛头颅洒热血的牧云上尉则因为枪杀了临阵脱逃的顶头上司而被送上了联邦军事法庭。

那年的七月,加兰德洛大陆联合政府与凯米拉帝国革命军达成停火协议的前夕。

这场旷日持久的世界大战中最后一场战役“破盾行动”在美洛尼亚北方州的圣盾大坝爆发。

由牧云率领的反凯米拉机甲战士部队─夜枭小队在该战役中击败驻守的凯米拉帝国翼骑兵,成功夺回圣盾大坝。

该战役捍卫了人类联军在第三次凯米拉战争中的成果,也最终宣告了战争的彻底终结。

而联军付出的代价是作为全人类最精锐的反凯米拉机甲部队的夜枭小队全员52人,最终仅牧云一人生还。

终其一生,牧云始终无法原谅自己!

是他亲手葬送了夜枭小队。

那些自战争之初便与他同甘共苦,出生入死的战友们,大家一起抗过了无数九死一生的战役,最终却被他全部葬送在了圣盾大坝。

而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比自己更有资格活下来。

“贵族公子”让·伊斯贝尔是家里的独子,加入军队只是想获得首都户口以便得到更好的工作。

然而战斗至最后,独自面对数倍敌军的围攻,他却始终没有退缩……“自私”的柯尔·凯恩从贫民窟孤儿一步步走出人生泥沼,加***邦国防军逆天改命。

如果没有牺牲,她一定己经踏上了实现人生理想的坦途。

“画家”纳尔斯如果不是被作为军人的父亲强逼入伍,一定己在艺术界闯出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老实人”莱纳是那么热爱自己的家乡!

在军营时,战友们听他说得最多的就是自己家乡的麦田、森林、旷野,还有他钟爱的山谷蓝鸢尾……艾伦心心念念着在战争结束之后与未婚妻一起去冰梨岛度假,却在最后时刻为牧云挡下了致命一击……还有兵长杰洛特、“鹰眼”墨斯、“猛虎”提诺、“沉思者”巴赫、“魔鬼门徒”萨拉维奇、“呆子”乔伊、“小孩儿”丹·尼维斯、“胆小鬼”利特尔、“好嗓子”大卫·罗斯……多年以后,哪怕战争早己远去,它所造成的创伤却始终折磨着牧云。

离开战场后,他没有一天不活在痛苦悔恨中。

他悔恨为什么活下来的是自己而不是他们!

如果可以选择,牧云宁愿自己替每个战友死上一万遍,以换取他们活下来。

他从不后悔击毙了尼克上校。

这么做不单纯是为了告慰柯尔和牺牲的夜枭小队全体成员。

牧云的另一层动机是为******的美洛尼亚联邦政府中那些无能的上流权贵。

如果不是尼克的贪生怕死,畏敌轻退,夜枭小队中的许多人原本是有希望活下来的,哪怕至少活下来几个……在军事法庭,他被判处***。

然而数年行伍生涯立下的赫赫战功为他换来了一份总统的赦免文书。

牧云被判处入狱十八年。

这十八年的刑期又在国防部众多昔日同僚和洛城民众的***下改为了十年。

最终,牧云只坐了西年的牢。

这样的惩罚相比枪杀上司的罪名的确算得上网开一面了。

出狱后,牧云的创伤应激综合症却并没有因为重获自由而得到丝毫缓解。

他仍会一夜夜梦到那场战役,梦到战友们一个个死在他面前。

他们挥之不去的音容笑貌宛如幽灵,没日没夜萦绕在牧云周围,牵动着他的喜怒哀乐。

本己一心求死,奢求换取内心安宁的牧云面对这份重获的新生,反而显得手足无措。

他当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游民。

没有朋友,没有工作也没有住处。

终日浑浑噩噩地游荡在洛城街头,以酒为伴,宿醉终日。

他睡大街,躺公园,衣衫褴褛,蓬头垢面。

做过下水道捕鼠工,当过神经药剂贩子。

毫无疑问,赚来的每一分钱都被他拿去换了酒。

泡在梦碎啤酒馆的那几个月,牧云此生反倒难得如此清醒过。

酒馆老板马特给了他一份维修音响设备和照看场子的工作以抵消他在酒馆欠下的酒钱。

维修机械正是牧云的老本行。

他的老爹曾经就是洛城克勒斯县一位名声在外的机械工程师。

在军队里,牧云也认真的参与过两年反凯米拉机甲的研发和升级工作,对各种旧日文明遗留科技可谓非常在行。

这与其说是份工作,倒不如说是马特先生出于无奈对他的妥协。

我们当然也不能说这里面就没有一点马特对牧云悲惨境遇的同情。

因为在马特尖酸、吝啬的外表下,他其实也是个蛮好的人。

虽然他脾气不太好,还乐于讥讽人,虽然他视钱如命,经常把掺了工业酒精的劣质酒当做上品卖给不识货的家伙。

但至少马特从不会驱逐每一个醉倒在啤酒馆里不省人事的酒鬼。

牧云起初就是这样认识他的他得以留在梦碎啤酒馆的代价是在还清欠款之前,牧云“不得在啤酒馆里喝哪怕一杯酒”。

这是马特的原话。

不过牧云觉得他真正的意思应该是不能以他支付给牧云的钱买他自己店里的酒喝。

于是为了挣一杯酒喝,牧云也时常做些***,比如给街坊邻居们抓抓老鼠什么的。

相比维修机械,这份工作他也显得得心应手。

他也会给偶尔出现在店里的一两个远洋骇客和探险家提供清理和维修装备的服务。

比如给赏金猎人的机械手臂安装上随身听、拾音器、太阳能发电装置或者袖剑以及别的什么。

还有外骨骼机甲的系统维护和武器库改良,以及枪械修复、汽车发动机检修、传呼机维修。

大家都知道,一间坐落于繁华大都市的灰色地带、招牌古老而又像家一样温馨的小酒馆里总是会定时刷新一些奇奇怪怪的,各式各样的人。

出现在梦碎啤酒馆里这些神秘又勇敢的冒险家大多来自科波西亚。

在大陆以南的核污染区域从事遗迹探险或者猎杀异变生物。

出现在洛城的原因多半是为了兜售手里头从古代遗迹中发掘出的奇货。

在梦碎啤酒馆,牧云的精湛技术赢得了客人们的由衷赞誉。

每当客人验收着修复好的设备,看到自己的宝贝经牧云之手后所表现出的完美效果,欣喜的目光中流露出赞叹和不可思议之色,问他:“怎么做到的你?”

牧云总是回答:“难道我曾经在帝国科技学院上过学的经历也要告诉你吗?”

于是客人原本轻松欢快的脸上都带上了一丝遗憾的神情,纷纷为他被埋没的一身才能感到惋惜。

所谓否极泰来。

慢慢地,牧云在机械工程方面的精巧手艺和广博学识在南洛的冒险家们中间流传开来。

他成了远近闻名的修理能手。

更多的人慕名前来找他修理东西。

由此带动的梦碎啤酒馆的酒水生意也越来越兴旺。

马特亲手酿造的水果酒和威士忌几乎天天供不应求。

牧云也由此摇身一变,转而成了梦碎啤酒馆的座上宾。

马特给他颁发了一本由他亲手署名的“白喝证”,允许牧云每个周末凭证到酒馆里免费喝酒。

好心的马特甚至盘算着要帮牧云在酒馆旁边开一间真正的修理坊。

这真是一个喜闻乐见的美好结局!

创伤老兵和他钟爱的美酒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当这本书最终完结之时,读者们怀揣着久久难以平复之心情,痛骂作者的同时,不由得感叹:“如果当初,那就是结局该有多好啊!”

言归正传。

那年9月的最后几周,牧云和往常一样在周末前往梦碎啤酒馆。

无非喝几杯冰啤打会儿斯诺克消遣时间。

下午六点一刻,牧云来到日落大道。

在路口,他看见了那个自称“新世纪终极大盗”的小窃贼。

“他叫什么来着?

小希还是小伊?”

那男孩戴了顶顶上立起两只猫耳朵的黄色卡通鸭舌帽。

身上依旧穿着那身脏兮兮的阔腿吊带工装裤,配色怪异的碎花衬衫扎进宽裤子里。

他站在对面标有“仁康大药房”字样的广告牌下,手里捧着一杯奶茶。

他看见了牧云,却若无其事地把脑袋别开了。

牧云张开手臂招呼他,他或许听到了,或许没有,总之没有搭理他。

“怎么回事?

这么没有礼貌?

我好歹救过你一命啊!”

牧云有些不满地嘟囔起来。

他叉着腰,看着那小家伙扭头走进了梦碎啤酒馆。

牧云气坏了!

“啧啧啧……好了伤疤忘了疼呀,小家伙!

这可不行……”牧云咂着舌,留意着马路上的过往车辆,快步走向对岸。

一个月前还是什么时候,这小家伙潜入日落大道一间娱乐会所行窃,失手被打手们逮了个正着,被摁在桌上差点剁掉了手掌。

幸亏当时牧云在场,出面向会所老板担保,保下了他的小命儿。

牧云猜想这小家伙可能又干回老本行了。

这没什么奇怪的,虽然那天,跪在地上的他曾声泪俱下地发誓从此金盆洗手,好好做人,宁愿找个刷盘子的工作也不会再碰这一行了。

酒吧门口己经聚集了一伙附近工厂的职员。

牧云撇开人群,从两个喝的醉醺醺拦在门口的皮条客中间挤进屋,掀开门帘,色调灰暗的赛博朋克主题酒吧内,一如往常挤满了浑身粉尘的工人和皮条客。

三五成群的公司低级职员占据了吧台前的大厅,牧云朝大厅内张望了几眼,有些失望地并没有搜寻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他向酒吧内里走去,二楼设有桌球厅和棋牌室。

进入楼梯口时,他想起了那个小窃贼的名字。

他说他叫小伊。

攀上楼梯前,牧云随意地朝大厅内瞥了一眼。

就在这时,他一眼望见了她。

琳达·李侧坐在大厅内里的二号吧台前,曲线柔和的侧脸在酒吧黯淡的主题光效里泛着光泽。

她端着灌满烈酒的酒杯,整齐利落的短发,眼底化着淡淡的烟熏妆,一副颓废的叛逆中学生形象,孤独地在一群高大粗鲁的工人和***中间有样学样地喝着酒。

一如她那身过时的简约装束在这间甜腻流行乐喧嚣躁动的底层酒吧里如此格格不入,她的形象和个性如此独特,立刻吸引了牧云。

“奇怪,我刚才怎么没看见她?”

牧云略微迟疑了片刻,当即放弃了上到二楼的打算,折返回了一楼大厅。

二号招待台的酒保泰勒看见牧云,冲牧云招了招手。

他是马特先生的合伙人。

据说在这间酒吧待了有二十年了。

“嘿!

上尉,这边来!”

他大咧着嘴,脸上露出他那独有的夸张亲和的笑容。

牧云佯装无意间瞧见了酒保,立刻大挥着手掌冲他打招呼。

他挤过杂乱的人群,迈着欢快的小步伐挪腾到泰勒跟前。

“晚上好!

泰勒,我来找老板。

不过我想他多半不在这儿。

我说别再叫我上尉了……怎么着?

先来杯免费的扎啤……”说着,泰勒己经推了一杯浮着泡沫的扎啤给牧云。

“嗯!

好极了。

不过我还是想先来上一杯‘螺丝起子’。

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泰勒。

我会付你小费的。”

“哈哈!

上尉,你说这个可真见外。

我怎么敢向你收小费。

你现在可是我们的vip!”

“老样子,‘致命少女’。

记得别用你脚下的那玩意儿,我可还没想好今天该不该去死呢。

别耍滑头哦,我盯着你呢!”

“螺丝起子”是坊间叫法,这是一款调兑酒。

许多高端酒吧都有自己的一套调兑方式,用料大相径庭,但金酒加柠檬的招牌比例保证了这款酒口感爽辣却不至于让人醉得太过,向来深受硬汉青睐。

牧云自认是条硬汉,他喝螺丝起子独爱青柠汁与金酒二八比例再无添加的“致命少女”。

牧云始终觉得唯有梦碎酒吧的泰勒调制的螺丝起子是值得一喝的。

因为泰勒是真的会毫不在乎地往杯子里倒致命量的金酒。

他售卖的蒸馏酒度数和工业酒精本质上差不了多少。

而泰勒脚下的柜台里可是藏了一大桶真正的工业酒精。

这事儿牧云也是上一回来这里喝“螺丝起子”时才知道的。

据泰勒声称,这只是为了应付那些在酒吧里寻死腻活的家伙。

碰上这样的家伙,他就会用脚下的工业酒精偷偷替换掉螺丝起子里的金酒。

“何乐不为呢!

有人就是想要一醉不醒,我就满足他嘛,皆大欢喜!”

得知还有这一层门道时,牧云惊掉了下巴。

一想到自己在这里累计喝下的螺丝起子没有一千杯也有***百杯了,他不由得后背一凉。

泰勒安抚他说:“放心!

这招数只能糊弄不识货的家伙。

上尉你是谁啊?

你可是老行家了。

我往螺丝起子里少加一滴柠檬汁你都尝得出来。”

并且,泰勒还以自己的职业信誉担保自牧云第一天来到梦碎啤酒馆,这里就没有往他酒里掺过工业酒精。

牧云这才满意地长舒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