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万千网友的面,抄起砖头砸了路边的三十八辆共享单车。
在网友们:“疯子”,“神经病”的惊呼中,笑着对从警局里跑出的警察们伸出双手。
“警察叔叔们,快点扣押我,我等不及了。”
前世,我做了室友和男友的完美替罪羊。
他们犯下轰动全校的诈骗盗窃案,却利用我的电子签名和指纹,让我成为了唯一的罪犯。
我学法四年,却成了法律的牺牲品。
我入狱十年,父母含恨而终。
我以为熬到出狱就能重见天日,却在出狱前一天,被他们在狱中“意外”弄死。
再睁眼,我回到了他们准备收网的那天。
既然他们能伪造我在场的证据,那我就制造一个全世界都无法否认的“不在场证明”。
1我站在市中心警局门口,手机直播已经开了十分钟。
弹幕密密麻麻滚过屏幕,什么“博主疯了”“赶紧报警”“这人有病”之类的话刷个不停。
我拿起路边的砖头,对准那排整整齐齐的共享单车。
第一下,车座凹陷。
第二下,车轮变形。
第三下,整辆车倒地。
我继续砸,一辆接一辆,动作狠辣精准。
弹幕炸开了锅,有人在人肉我的身份信息,有人说要截图报警。
我笑了。
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砸到第五辆车时,警笛声响起。
我扔掉砖头,对着摄像头竖起中指:“记住这个时间,2023年10月23日,晚上8点整。
林萌瑶在这里犯罪。”
三名警察冲过来,为首的那个试图夺我手机。
我配合地举起双手,大声喊叫:“是我砸的!抓我!我还要继续砸!”年轻警察皱眉:“你怎么了?失恋还是怎么的?”“失你妈。”
我挣脱他的手,冲向警车,“快点拘留我!我要坐牢!”他们面面相觑,大概没见过这么配合的“罪犯”。
审讯室里,我态度嚣张得要命。
承认故意毁坏财物,拒绝赔偿,坚决要求拘留。
“你知道拘留意味着什么吗?”中年警察试图劝我。
我背诵起《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他愣住了。
我继续:“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我砸了五辆车,金额超过两千,算情节较重吧?”“你学法的?”“对,所以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父母看到直播后打来电话,我直接挂断,对警察摊手:“他们也管不了我。”
警察无奈,按流程把我送进了拘留室。
我靠墙坐下,闭上眼睛。
前世的这个时候,周域恒和许予梦正在学校机房里完成最后一笔资金转移。
他们用我的学生卡刷门禁,用我的指纹解锁电脑,用我提前录制好的语音验证转账。
一切证据都指向我在现场。
而现在,我在警局的拘留室里。
国家执法机关给我的不在场证明,谁能推翻?想到前世法庭上,法官问我“案发时你在哪”时,我那苍白无力的回答,我就想笑。
这次,我的答案是:“在拘留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