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介意我不是处总是提

男朋友介意我不是处总是提

作者: 乌云格

言情小说连载

小编推荐小说《男朋友介意我不是处总是提》,主角刘文秀唐梭情绪饱满,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文对不我要结婚你是个好但我都27岁再过几年我就是大龄产妇对不对不……起……”“小小你别别我会努力挣钱我会努力我一定会……小影!”刘文秀再次从噩梦中醒自从收到前女友的结婚请刘文秀连着几个晚上梦见被谢淑影抛每次醒来都是浑身是现在卧室里己经没有阳光看来是下午刘文秀缓缓起又呆坐床头半脑子依然迷昨晚坐在电脑前坐到凌晨也...

2025-05-05 14:33:30
“文文,对不起,我要结婚了,你是个好人,但我都27岁了,再过几年我就是大龄产妇了,对不起,对不……起……”“小影,小影,你别走,别走,我会努力挣钱的,我会努力的,我一定会……小影!”

刘文秀再次从噩梦中醒来。

自从收到前女友的结婚请柬,刘文秀连着几个晚上梦见被谢淑影抛弃,每次醒来都是浑身是汗。

现在卧室里己经没有阳光了,看来是下午了。

刘文秀缓缓起床,又呆坐床头半天,脑子依然迷糊。

昨晚坐在电脑前坐到凌晨也没写几个字。

上周末和唐梭在酒吧洋酒啤酒喝了许多,怎么回家的都不记得了,他本来酒量就不行,胃也痛了几天,医生建议喝粥一段时间养养胃。

刘文秀趿拉着拖鞋去煮粥,从昨天下午5点多到现在他还没吃过任何东西。

其实医生建议喝粥正合他意。

他除了煮粥也不会做别的能吃的了。

以前谢淑影总笑他:“可惜你爸爸是开早餐店的,你连个早餐都做不来。”

对于吃饭,刘文秀就是那种只要活着就行一类的。

上班的时候吃食堂,现在放假了,又没有了谢淑影,他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以前都是白天在食堂吃,晚上等谢淑影下班回家做饭,如果谢淑影回来晚了,也会给他带吃的回来。

现在……刘文秀想起来一阵难过。

刘文秀觉得自己很渣,怎么想起谢淑影都是她怎么照顾自己的,自己除了把工资上交似乎没怎么关注过她,没接过她下班,没给她买过礼物,连她工作的地方好像都记得不太清楚,还有他们曾经那么美好的校园恋情怎么都没有印象了呢?

想当初还是谢淑影先追的他。

他那时爱穿白T恤牛仔裤,身材修长,一头半长不长的短发,还爱好写作,颇有艺术家的范儿,标准的男大形象,吸引了很多女孩子的关注。

但他从来不主动追女孩子,也不回复她们的情书,之所以跟谢淑影走到了一起,是因为谢淑影的上半边脸跟他妈妈长的很像。

虽然他早己经记不清妈妈长什么样了,但刘文秀就是觉得很像,而且他妈妈也姓谢,谢谢的谢。

刘文秀躺在床上又想了很久,还是想不起与谢淑影在一起时都干了些什么。

刘文秀暗暗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一个“渣男”的标签。

又翻开那张红艳艳的的喜帖:“各位亲友,本人兹定于2007年9月19日10点在粤海湾大酒店宴会厅举行婚礼,诚邀大家莅临现场!

和我们一起分享这份喜悦。

新娘谢淑影,新郎蒋峰敬邀!”

“919?

是要长长久久的意思吗?

是要多长久呢?

既然抛弃我了还给我寄请帖做什么?

是要我看你离开我过的有多幸福吗?

结婚为什么要告诉我,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不行吗?

还分享喜悦!

你看我长的喜悦吗?”

刘文秀又在心里开始了他的“渣男”的之旅。

说来人真是个虚伪的动物,敢在心里想一万次,却不敢在现实中说一句。

而且人类还会给自己圆场:“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刘文秀又在心中又diss了人类一把。

穿上三年前给唐梭当伴郎时订做的西服,打好领带。

蹲下来又把皮鞋擦了一遍。

刘文秀站在镜子前还在去与不去之间犹豫不决。

镜子里穿西服的小伙子比以往更是帅气逼人,虽然不喜欢运动,但身材还是一点都没有走样。

就是眼神稍显疲惫。

下了出租车,站在一栋高楼的下面往上看,“粤海湾大酒店”西个,不,五个金灿灿的大字在太阳的照射下,更加金光闪闪。

刘文秀在大门口看了半天确定是请帖上的这家酒店。

走近几步,新郎新娘的合照摆在门口,新娘穿着白色婚纱娇羞的依偎在新郎身旁,新郎溺爱的眼神,看起来确实像一对璧人。

“怎么跟我在一起时就没有这样呢?”

刘文秀随完礼金一边往二楼宴会厅走一边想。

这1000块钱的礼金是他想了好几个晚上,也结合了自己目前的现状决定的金额。

他一个穷教书的,每个月2000多块钱的工资再加上写小说不多的稿费大部分都给谢淑影了,他没有小金库。

他也拿不出来太多钱来,况且有谁会大度的出钱恭喜自己的女朋友另投新欢呢!

今天他之所以能来也是想跟谢淑影道个别,毕竟在一起快五年了,也许以后大概率是再也见不着了。

但他看到那张新郎新娘的合影后,却不这么想了,他现在想要搅黄这个婚礼。

“唐梭,你在哪里?”

刘文秀给唐梭打电话。

他来的晚,婚礼己经开始一会儿了。

此刻司仪正在台上热着场子,台下坐满了宾客。

“祖宗 ,我以为你伤心不来了呢,特意没叫你。”

“快说你在哪儿?”

刘文秀有点儿焦躁。

“在左边第6排靠右边第三个,你快过来,我旁边还有位置。”

刘文秀揣起手机,往左边走去。

“文秀,我……”刘文秀刚坐下,唐梭就急急忙忙的要张口解释,看见刘文秀做了个stop的手势就闭了口。

舞台上,新郎,新娘正挽手走上来,司仪满脸堆笑嘴巴里说着什么,刘文秀一句也没听进去,他就这样漠然的坐着,听不见,也看不清,好像台上的人跟他无关,他就是一个旁观者,是一个路过的看客。

“哎,文秀,文秀……”唐梭推了刘文秀好几下,刘文秀才清醒过来。

唐梭看他回头,贴着刘文秀的耳朵说:“我本不想来的,但是同学一场,情分也不能散了。

你放心,等你结婚我一定给你随的礼金比给她随的多3倍。

你要是不开心,不如我们走吧,兄弟带你去胡吃海喝。”

刘文秀悠悠的看了他半天,孩子般任性的说:“不,我还要喝喜酒呢。

我不走,你也不许走。”

俩人木然的坐着,唐梭不敢起哄,也不敢鼓掌,只敢象征性的抬抬手臂,时不时的还要偷偷观察刘文秀的状态。

最终,刘文秀在这个婚礼上还是没搅起来什么浪。

因为在新娘和新郎一起到他们桌敬酒时,刘文秀看着谢淑影的笑容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是连干三杯五粮液。

谢淑影担忧的看着他,又示意旁边的唐梭照顾点。

唐梭摆摆手示意他们去敬另外一桌客人。

刘文秀呆呆的坐下来,又给自己倒上一杯,仰头一饮而尽。

“怎么能不祝福她呢,毕竟在一起快五年了,没有爱情也是亲情了,自己怎么能阻止她奔向更好的人呢?”

刘文秀仰头又是一杯,唐梭在旁边劝都劝不住。

“靠,难道老子很差吗?”

刘文秀在心里骂了一句。

“别,别管我,这酒合我胃口,我要多喝几杯。

你也喝,陪着我喝,咱俩不醉不归。”

刘文秀此时己经大舌头了,但左手依然端一杯酒往唐梭手里递。

“唉,又喝醉了。

算了,哥们儿陪你到底吧”唐梭无奈的叹了口气,还是把酒接了过来,仰头喝下。

刘文秀是个老师,教语文的。

他们这个中学不是什么重点中学,在市里根本上排不上号,家长们都嫌他们学校师资力量差,升学率低等等,打破头也不愿意把孩子往这个学校送,除非是自己孩子实在太差,家长又没什么背景的才会来他们学校。

刘文秀人如其名。

一个大男人皮肤比女人还要白。

留一头半长不长的黑发,丹凤眼下边的鼻子上架一个黑框眼镜,天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黑色裤子,半旧的皮鞋。

一看就是斯文老实人。

办公室的那几位老师经常开他玩笑:"刘老师,工资是不是没上交啊,你女朋友只给你买了这一套衣服?"刘文秀听完也只是低头笑笑不说话。

刘文秀的女朋友叫谢淑影是他的大学同学。

毕业后,他俩一个做了老师,一个去了家外资公司做白领。

本来两个人可以到同一家公司上班的,但刘文秀不爱说话,不擅长与人沟通,就选择了做老师。

但是毕业院校又不是985也不是211,只能选择了这所籍籍无名的中学。

一干就是3年。

每月工资加奖金不到3000块钱,大部分都给了女朋友。

刘文秀不是不爱花钱,是因为他根本用不着。

刘文秀有一大爱好就是写作。

他从高中时期就特别喜欢文学,世界名著,中国名著都看了不少,最喜欢的一部是《呼啸山庄》,这本书被他看的页脚都起了卷儿,至今还在他们的出租房里放着,并暗暗发誓有一天自己也要写一部伟大的作品。

毕业之后他的业余时间全用来写作了。

当初他选择当老师其中也有这个原因。

几年来,伟大的作品没有,几本小说写下来也没有激起太大的浪花。

时间长了女朋友也渐渐失去当初在校园时对他的盲目崇拜。

跟着他们那个销售总监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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